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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微商传销魅影下的“发财梦”

2015年05月25日 10:17   来源:CE.cn   

  新闻背景:

  朋友圈,原本被用来晒美食,晒心情、晒自拍、发“鸡汤”,现在却逐渐被“零食”、“面膜”、“服装”等商品刷屏。如您所知,微信朋友圈里的“生意人”越来越多,微商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野蛮地生长。这其中,涉嫌传销的现象也多了起来。

  【繁华背后】微商满足了全社会关于“电商创富”的最新想象

  人们总是倾向于对新事物寄于无限期待,久而久之甚至会演变成,一种自我暗示与欺骗——很多人就愿意相信,作为新事物的微商,当真能以颠覆传统的方式,极速攫取超额利益。

  所谓微商,因其新颖和开创性,故而难免被镀上一层“神话主义”的超现实色彩。在这种话语体系内,很多人忽略了营商的基本规律,忽略了对风险的起码警惕。由此衍生的狂热情绪与失智状态,最容易被他人捕捉、放大并利用。被入局者,往往会视这一切为理所应当。【详细

  【传销魅影】微商作为一种“熟人经济”,在朋友圈出现是必然的

  众所周知,传销的重要表现就在于,上线拉下线,发展层级代理——以亲朋好友为发展对象,让你从一个消费者变成投资者。然后,以推销商品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像这样,不断滚雪球壮大下去。而所谓的洗脑,约同于微商晒业绩单——用豪车、成交额等,诱惑使你失去心理防线——毕竟是熟人嘛。

  就此,微商传销的萌芽慢慢破土而出。

  记者的调查也印证了这一脉络:第一步,朋友圈炫富,让人心动;第二步,使你失去免疫力,试水加入;第三步,让你发展下线。而微信中疑似传销的营销模式普遍采用分级代理制度,每个层级的代理拿货价格不同,赚层级差价得到的收入要远高于直接销售,越高级别的代理依靠发展下级代理获得的收入越多。【详细

  【监管缺位】变的只是交易平台,实质永远不会更改,即为商之道

  仔细分析整个过程,似乎缺少了什么。没错,监管迟迟没能就位。在提倡创业的时下,一来,“法无禁止皆可为”,二来,零门槛、低成本,使之成为草根创业的必争之地。别忘了,不管是电商、微商,还是传统的实体商,变的只是交易的平台,实质永远不会更改,即为商之道。只有自律加上监管,才能防患于未然,进而创造更多的创业机会。【详细

  微商传销是寄生在微商肌体上吸血虫,传销治理务必紧跟时代步伐,看清传销新动向,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防早防小,为微商传销开出正当其时的法治药。但是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严格的程序,不可能一蹴而就,面对日益严峻的微商传销,需要执法机关运用好现有法治手段,进一步深入打击治理,需要微信服务提供商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对信息传输把关,也需要大型电商优化微信平台布局,通过多方发力,切实引导微商朝着正规化、有序化发展。【详细

  微言大义:

  @小明是我是小明:钱没赚到几个,朋友全都没了……

  @杜子建:微商,就以最落后的的经营方式在最先进的互联网平台上做着最野蛮的生意。

  @sz虎子:微商不是强加意志,微商不是抢劫,微商应该有更好的发展,有更好的营销策略做支撑,它不应该像天桥地摊货一样去瞎吆喝,它应该像日本马桶盖一样去宣传。现在微商普遍呈现低龄化,没有太多的培训,一夜语音之后就上路,难免有些狼狈。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胡左浩:判断是正常的经营、正常的朋友代购还是传销,要素之一就是它的盈利模式是不是靠发展下线、发展人头,或者说是不是我们所说的一种金字塔型的盈利模式。

  @河豚面膜王鹏辉:商业的基本原则是买卖,不管电商还是微商,脱离了这条基本原则,就一定会出现问题,也迟早会消失殆尽。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在很多人的定义中,理想就是成功,而成功就是发财。“一位深圳的打工者,在出租屋里放了块很大的黑板,他每天都把彩票的号记进去,说这是人生的寄托,因为他已经发现靠打工是不可能改变命运的,只寄望于有一天中彩票,他已经买了二十年的彩票了。”在具有传销性质的微商中也能发现这样的心态——传销下线往往会轻信那些荒唐但契合自己发财心理的骗术。哪怕这只是一个梦,也请让我永远不要醒来……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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