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三大通讯运营商每年收取移动漫游费上百亿元,近年来也频频曝出用户跟运营商之间的漫游费纠纷。记者调查发现,已收取20余年的国内漫游费目前成本几乎为零,却仍在普遍收取,另一方面,尽管多次降费,但中国游客的海外漫游通话费用仍高居不下,用户经投诉获得减免也较为随意。(5月21日《太原晚报》)
通话漫游费产生于2G网络时代,在当时通讯运营商各省的分公司之间成本独立结算。但随着技术发展,运营商已基本实现全集团整体核算成本,收取国内通话漫游费的前提已不复存在。
但要大幅降低乃至取消通话漫游费,并非轻而易举。移动电话通话漫游费在内的移动通话收费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审批确定,即由审批机关确定收费标准上限,仅给予运营商比例不大的浮动空间。2008年工信部下发通知还规范过国内通话漫游费,事实上是让三家通讯运营商统一了国内通话漫游费。
收费需审批,降费也要审批,尽管理论上运营商可以通过牺牲运营利润来降低部分费用,但此举显然会被主管部门视为破坏价格管理、市场竞争秩序。三家通讯运营商产品体系、服务标准和水平、价格高度同质化,维持现有合理及不合理的服务方式、收费标准,最有利于每家运营商的利益。在僵化的行业主管、价格审批管理体系下三家运营商处于一种低水平的“博弈均衡”,谁出头打破这种平衡,不仅会遭受财务损失,还将受到其他成员的抵制——此举显然也会被界定为试图挑战主管部门的权威,将受到惩罚。
517电信日前夕,通讯运营商的流量收费太贵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关注,主管部门很快力推各家运营商降低收费标准(虽然用户普遍仍不满意)。整个降费过程,仍呈现出典型的部门主导色彩。现在,舆论再度聚焦移动漫游费问题,不排除会带来类似的驱动、主导过程,由主管部门“指导”运营商降费。
问题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运营商收费与否、多少,不取决于市场竞争情况,不取决于用户需求及满意度,也不取决于成本收益分析,却由主管部门说了算。要想少收费,要想降费,非得社会舆论持续向主管部门施加压力。这实在有些荒谬。也正因为如此,电信业及其他一些行业被动的“制造”出了非理性的舆论生态,经营业绩很难避免被简单化解读为行业垄断+“博弈均衡”的结果,人们会否认通讯运营商创新商业模式、技术创新、社会责任建设等方面的任何成绩。
语音通信(通话)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如果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以此为前提,就必须确保这项服务的非盈利性质,已经失去成本依托的通话漫游费显然必须全额取消或按照实际成本收取。如果将语音通信(通话)认定为通讯运营商的重要产品业务,不具备公共产品性质,就应当取消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权;并且,为打破三家运营商之间的“博弈均衡”,应当允许引入新的运营商,激活竞争,鼓励运营商之间为赢得用户和市场份额降低各项服务费用,并积极开展商业模式创新。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