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漫游费仍然在舆论场中。4月28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电视台记者提问,去年8月份开始京津冀已经取消了三地的手机漫游费,它的经验可不可以在全国推广?工信部新闻发言人回答,整个漫游资费管理体系20年间发生了很多变化。从政府而言,随着技术进步,不断推动竞争,促进企业来降费,这是应当进行的措施,但突然取消漫游费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方向。(4月28日财经网)
现在虽然进入了4G时代,但4G在VoLTE还没有大面积普及的时候,4G VoLTE网仅承担数据的承载,大量的语音承载是在2G上。正因为如此,虽然2G已经成为了化石,但在实际生活中依旧扮演着非常重要的通信角色。这或许与公众此前的普遍认知存在着部分差距,但更令人费解的是:突然取消漫游费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方向。
之所以说令人费解,是因为这番话语有些背离常识。发言人的说法实际存在一个前提——那就是我国的电信市场是开放的,存在着充分的竞争,正因如此,骤然的取消才是行政手段的过度干预,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方向。我们当然不否定电信市场近年来的某些开放举动,但整体而言,它还是由三家主要的运营商所垄断。三者间或许存在竞争,但这种竞争是不充分的,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形态。既然如此,“不符市场经济的方向”又从何说起?
相比工信部“不符市场经济”的说辞,更值得关注的是手机国内漫游费的所由何来。这在此前的讨论中早已被厘清。追根溯源,手机漫游费始于1994年原邮电部发布的《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换言之,漫游费的收取依据,只是原国家邮电部下属的一个清算司出台的文件,并无刚性的法律效力。现在20多年过去,电信市场早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漫游成本甚至被指已经为零,但漫游费仍在收取,这无疑不合时宜。
对于手机漫游费,还是应该少谈市场经济多谈监管责任。既然国内漫游费成本已经为零,就应当取消,至于国际漫游费率,则需要降低到用户可以接受的水准。事实上,此种呼吁在多年之前就被提出,那么,为何在技术条件不复成为障碍的情形下,取消依旧呼之难出?有人会习惯性地说到运营商缘于逐利的拖延,这当然不假。但更大的问题,可能依旧在于职能部门本身态度的暧昧。
取消手机国内漫游费当是一种趋势。就在本月,针对漫游费事项,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官微接连发文,前者不解:4G时代为何还在收取2G的费用?后者则反问:“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逐步取消区域内手机漫游费,顺应民意,契合潮流。2G时代的漫游费,确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如果步伐更快一些,与民意共振就能更强一点。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