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14时15分,网友@A—丽江养生货源—小山羊给读本君发来消息,“读本君,我们丽江导游又牺牲了一个。”并发来照片,从照片上看到,一名男子躺在地上,周围有人给这名男子撑着伞。据知情者介绍,他和另外一名导游在2号门出口附近聊着天,说完一句“我早上5点钟起来,太累了”后,他突然往后倒,旁边的导游立马扶住了他,但当时那一分钟,他便已经开始翻白眼。(5月19日新民网)
一名年轻导游因过度劳累致死,是导游行业现状的一个侧影,就和此前被舆论热议的云南某女导游辱骂游客事件一样,都暴露出来的是导游行业的积弊和“软肋”。导游群体身为旅游行业的重要一环,与旅游生态和旅游效益息息相关,但相比于旅游行业领域中的旅行社、景点景区等其他主体,导游这一行业主体显然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一项调查显示,国内导游与旅行社的关系多属于“挂靠”,其并没有明确的“用工方”和“责任主体”,不仅基本上没有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一说,在劳动权利的保障上也处于“被遗忘的角落”,国内导游群体也事实上处于“单打独斗”的工作状态。
国内导游收入基本上没有稳定的保障,收入多与少全凭“加班加点”和透支体力的付出。有人说导游这个职业“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吃得比猪差”,这话一点不夸张,还有诸多的劳动风险,但却没有一个稳定的“用工方”解决这一职业风险问题。不干就没饭吃,干一单才有一单的收入(带一次团结一次钱),越累才能相对挣的多。所以说,导游群体的劳动保障是最不稳定的,导游的休息休假权利也是最难以完全保证的,这是由国内导游的现状和特性决定的,也正反映导游行业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
无论是导游“累死”事件,还是曾经发生过的导游与游客“互殴”事件,以及广泛存在的变相胁迫游客购物的“导游潜规则”,其实都是导游工作机制和劳动权利保障机制不完善的外化表现。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的古姓教授认为,行业长期存在问题,必然对问题造成积累。某些导游长期透支健康和辛苦付出,必然在身体和心理上造成巨大压力,总会在某个时间节点上“突然爆发”。“累死”就是工作和心理压力、身体压力“积累”到一个程度,又无法舒缓的必然。
导游是旅游行业良性发展的重要部分,善待和保护导游权益,将惠及旅游行业,最终惠及广大游客。是时候关注和解决导游的劳动权利保障问题了,应该以法律和制度明确规定导游有一个“娘家”,由旅行社或导游管理单位统一纳入管理,妥善解决“打零工”现象,让他们的收入权利、劳动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伸张,才能让导游群体真正爱岗敬业、为游客服好务。
给导游群体提供收入的稳定和各项劳动保障,是劳动权利的一个方面,对于这样一个比较特殊的职业,还应该注重对他们进行心理上的疏导,政府有关方面和工会组织,在今后应注重导游心理素质的培养,增强导游工作中的抗压能力,并且能像广大企业职工那样让他们享有定期体检和“带薪休假”的权利。这才是导游群体和导游行业应该具备和完善的制度和机制。让导游群体的劳动权利不至于游离于社会保障之外,是行业的责任,也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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