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波和王海生:同样违法,应一碗水端平

2015年05月19日 07:38   来源:钱江晚报   刘雪松

  法治和舆论送给黄海波的“待遇”,在王海生身上并没有出现。人们无法理解,说好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何在不同的人身上出现如此的“偏爱”。

  当初哭得涕泪交零的艺人黄海波,如果得知北京电信原办公室主任嫖娼之后还能人模人样地在原单位开展经营业务,估计一把委屈的眼泪擦都擦不干了。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昨天发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通报查处的15起典型案件,其中北京电信办公室主任王海生因在今年1月组织的3次公款吃喝及娱乐活动中,每次都在所住的酒店享受异性按摩,其中一次属嫖娼行为,花费1.08万元,被开除党籍,撤销资深经理及办公室主任职务,降为一般员工。

  王海生是不是被犀利的眼神赛过火眼金睛的朝阳群众所举报,相关通报没有详细说明。国企官员王海生公吃公摩加公嫖,不仅免于拘役,还给他留着体制内的铁饭碗,很多人表示看不懂这究竟是“人性化进步”,还是“法治退步”,或是家法僭越于公法之上。

  同是嫖娼,没职位的“群众”进了收容所,有级别的官员开除党籍降为“群众”。虽说后者的党纪处罚足够严厉,但说好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却没能在这位党员干部身上得到应有的体现。如果有职位的官员嫖娼可以允许以级别与党员身份作抵押,换取法治的不再追究,那么,官级与党员的身份,便沦为一些人违法犯罪的防护盔甲。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沦为一句空话。

  北京电信王海生,是在今年1月公费吃嫖的。参照去年5月15日黄海波因嫖娼被警方抓获处15日行政拘留、以及此后北京警方依照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决定收容教育6个月的法治标准,王海生现在应该还在收容所里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但从中国电信集团通报的案例来看,王海生受到的只是内部处理。电视观众更没机会在黄金段的新闻播出时间里,看到这位电信公司的官员接受教育后痛心疾首的反思形象。

  相对于那些因为嫖娼等构成“污点和道德瑕疵”的公众人物被各种“不得录用”所抵制,以及其他公职人员被“双开”、拘留的境地,王海生还是北京电信的员工,还有旱涝保收的饭碗。同是嫖娼,同一条法律,人跟人之间在处理的结果上能够构成这么大的差距,旁观者恐怕一时半会儿没法想得通。

  不错,公众人物嫖娼,客观上在新闻性上相对构成的关注度会更高一些。但是,与官员嫖娼相比,后者对社会的伤害反而更大一些。正因为是党的领导干部,是体制内的公仆,社会对于官员的党纪国法要求、道德素养要求,相对来说要比明星艺人等公众人物来得更高一些。尤其在“八项规定”的铁律面前,王海生这种顶风嫖娼的公款违纪行为,更让人感到痛心与恶劣。因此,人们在王海生嫖娼事件中,立即联想到黄海波,正是感受到前者嫖娼的新闻性、恶劣性,丝毫不比黄海波来得更弱些。但是,法治和舆论送给黄海波的“待遇”,在王海生身上却并没有出现。人们无法理解,说好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何在不同的人身上出现如此的“偏爱”。

  舆论这次将王海生与黄海波作对比,不是要为黄海波打抱不平,而是希望看到法治的一碗水,在两个同为嫖娼的人员身上,能够端得一样平。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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