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禁令就能“防早恋”?

2015年05月14日 11:15   来源:解放日报   封寿炎

  同乘一辆自行车,这是很多人情窦初开的青春期里美好的记忆。然而,在济南市济阳一中,这样的事情被明令禁止了。日前该校制定《关于严禁男女生非正常交往的处罚规定》,规定“同乘一辆自行车或电瓶车非姐弟兄妹关系”者,初犯试读,再犯退学。如此“重典”,估计胆敢“以身试法”者不会太多吧。

  有人将这样的校规称为“奇葩”,但更多人可能是见怪不怪。“男女授受不亲”固然是古已有之的传统观念;80年前,鲁迅先生也有“男女老幼一律戴上防毒面具”的“倡议”,讽刺了“禁止男女同学、男女同泳”的荒谬之处。哪怕到了今天,“防早恋”的学校也绝非独有济阳一中这一家。遍地开花的防早恋措施还加上了“学习为重、前途为重”的现实考量,自然更加理直气壮、义正辞严。

  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彼此之间很自然就会产生朦胧的好感和爱慕。当然,青少年身心尚幼、自制力差,很难自觉做到“发乎情,止乎礼”,需要学校和老师的教育疏导。面对人生中前所未有、突如其来的“灵魂风暴”,懵懵懂懂的青少年们往往措手不及,他们最需要老师从知识、精神、感情和心理上全方面的疏导,而不是简单粗暴的否定和禁止,不是把他们客体化、对象化,仅从学校和老师的立场出发,实施不由分说的“单边主义”。

  从实际效果看,基于尊重、沟通、疏导和帮助的教育,远远优于简单粗暴的禁令式管理。学校可以禁止学生同乘一辆自行车或者电瓶车,但能禁止他们一起乘坐汽车、一起走路、一起看电影吗?除非把他们关在不同的监狱里,否则他们彼此共处的机会绝对比老师想象到的还多。青春期是人生中最叛逆的阶段,单方面的否定禁止,很容易激起青少年的对立情绪,不但增加师生之间沟通教育的难度,还可能激起一些学生明知故犯。这种对立、对抗式的情感体验,以及因为压制造成的情感创伤,非常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成长,甚至可能把一些学生推向“问题青少年”的歧路。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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