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跟随济南客运段G61次高铁列车采访发现,高铁的长途区间车更是逃票的重灾区,上下车频次多,人员往来频繁,两站之间的运行时间较短,这就为乘务员的检票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曾有有一位列车长来回往返一趟车逮了27个。(5月11日齐鲁晚报)
一趟车逃票27人什么概念,以一趟车600人算,逃票率高达4.5%,诚信何在?其实,对于逃票没人陌生,或是生活窘迫时逃过,也或是听别人说过。只是,这些逃票都是临时性的,非常规性,偶发性的。逃票人可能逃票一次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继续逃票,甚至一生只逃过一次票。但是,对于高铁列车的逃票,却有别于以往逃票模式。
一些逃票人员成功一次后,便出现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把逃票当成了一种挑战,花样百出。买短程票的,躲到厕所的,看到检票开始走动规避的等等不一而足。不仅如此,根据列车员的介绍,一些逃票人员已经成为熟面孔,而为了避免被认出,逃票人员刻意换装,以期瞒天过海。
对于这样的逃票行为,笔者认为无外乎三种因素。第一是经济因素。如从湖州至徐州东的票价为238元,这些逃票的旅客只买从湖州至长兴的车票,票价仅为11元。二是诚信意识淡薄。在我国诚信还只是存在品德层面上的约束,没有形成健全的诚信评价体系,以及充分发挥诚信的作用。因此,养成了一些人喜欢占便宜,且以占便宜而沾沾自喜。三是侥幸心理作祟。对无票旅客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等行为,铁路部门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有关规定,除了补票之外,列车长有权对主观逃票的旅客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的50%作为惩罚。然而,在巨大经济利益以及成功案例的驱使下,逃票人员如同赌徒一样存在侥幸心理。
因此,笔者建议,一是健全信誉机制。由于全范围信誉机制需要逐步形成,但可以先交通、金融、房地产等行业实行信誉共享。把多次逃票人员列入黑名单,并影响购买车票、购房、贷款等方面。二是严肃法律法规。对于恶意逃票人员、频繁逃票人员,除罚款以外,还应以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予以拘留甚至判刑。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在逃票频繁的区间内,有针对性的组织诚信教育和逃票危害教育,以发传单、做宣讲、编顺口溜等形式,提高人们乘车的正确价值观。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