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武疯子伤人不能只靠家属监护

2015年05月08日 13:51   来源:东方网   王羡古

  山西男子暴打两岁男童的事件引起网民滔天愤怒,而随着案情的深入调查,施暴者竟然是一名早有“劣迹”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也就是民间所说的“武疯子”。在为受害男童心痛和谴责那些袖手旁观的过路人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反思一个问题——全国重性精神病患者约1600万人,其中约10%是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的“武疯子”,如何保障他们不会伤害到无辜的人?

  我们可以看到,网上铺天盖地的骂声中,相当一部分指向了施暴者的家属,也就是他的监护人。的确,作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于情于理于法,他们都应该管好自家的“武疯子”,可仅仅靠他们就能管好吗?显然这太理想化了,就如本案施暴者父亲所说的那样,年老的他真的有心无力,甚至自己也被儿子砍伤过。而从数据显示,每年精神病患暴力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超万起,可见仅把责任推给家属和监护人是不行的,甚至是一种不负责任。

  从媒体和警方披露的情况看,该男子不久前还打伤过一名老妇,早有“前科”。那么我们要问了,当地派出所、精神病院及其他相关的职能部门在做什么?明知道自己的辖区和身边有这样的潜在施暴者,怎么就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在该男子早前施暴后就及时进行处理,对其进行有效的强制医疗,两岁的男童不就可以避过这场从天而降的灾祸了吗?

  一直以来,我们都缺乏一套规范、连续的治疗和管理体系。《精神卫生法》也不应该只片面强调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更应该对社区、派出所、居委会、精神病医疗机构做出明确的责任划分,建立行之有效的考核和问责机制。对于辖区内的“武疯子”,居委会、社区和派出所理应有效地进行日常管理和防控,有关医疗机构和职能部门更不能每次都等到出了大事才“亡羊补牢”,更多的工作应该放在“防患于未然”上。

  这一次,男童幸运地保住了性命,但谁又知道下一次的武疯子行凶案中,会不会有不幸的人丢掉生命?所以说,尽快从法律法规着手,建立一个分工和责权明确的治疗和管理体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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