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遵循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改革和创新维稳工作模式,使我们的工作从“维护稳定”转到“创造稳定”上来
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走在前列的目标,对公安机关来说,就是要强化全局观念、问题导向和担当精神,坚持“实”字为先、“干”字当头,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以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为保障,以全面从严治警为保证,有效管控各类危机风险,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经过连续11年的平安浙江建设,浙江全省刑事发案逐渐趋稳,总体进入平稳期,可以预见,这一态势还将延续。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通讯网络诈骗、P2P网贷平台引发的经济犯罪等新型犯罪在不断增长,群众对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等领域的安全诉求也越来越强烈。可以说,当前的这个“平安”还是“易碎品”,如果不全面加以呵护,很容易破碎。
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提高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的要求,拉高标杆,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目标,正确处理打与防的关系,快破大案与多破小案的关系,管理秩序与服务群众的关系,强化工作措施,真正实现统计报表与群众感受高度一致的平安浙江,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品质、更高成色的平安产品和安全服务。
在工作理念上,要强化全体公安民警的法治思维。我们引进“创造稳定”的观念,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遵循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改革和创新维稳工作模式,实现维稳工作目标的人本化、工作主体的社会化、工作方式的法治化、工作手段的综合化、工作机制的预警化,使我们的工作从“维护稳定”转到“创造稳定”上来。
从执法方面看,通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浙江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成绩。但我们也深有体会,执法公信力同样是“易碎品”。发生一起冤假错案,可能就会将多年累积起来的执法公信力损失殆尽。特别是当前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执法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不仅关注自身合法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维护,而且更加关注执法司法是否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社会公平正义能否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所以,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警。
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全面从严治警既是公安机关性质特点和职责使命的客观要求,也是引领公安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方向的重要途径。从公安队伍建设自身规律看,严与爱、惠警与治警,从来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融相济,互为支撑,缺一不可。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绝对”“五个过硬”的要求,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载体,以守纪律、讲规矩、听指挥为保证,使从严成为治警新状态,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全面建设法治公安,推动浙江公安工作全面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根本保证。
——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日前谈公安工作改革发展
(本报记者 顾 春整理)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