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导游辱骂游客事件:1元团费 两边违约

2015年05月08日 08:32   来源:长沙晚报   佘宗明

  这几天,舆论场频繁上演反转戏目,云南女导游辱骂游客事件亦在其列。先是涉事导游陈某因那段辱骂游客“脸都不要”、“骗吃骗喝骗旅行”视频,成为众矢之的。可之后随着一系列真相——该旅行团是低价团,每位游客行前仅缴了1元团费,合同上签的就是“旅游购物团”等的公开,不少人对其境遇由指责转为同情。

  这起风波如果只是“黑导游欺客”的单线化演绎,那舆情恐怕也会止于对陈某的痛批。但随着1元团费等内幕的揭开,公众渐次发现:光把矛头对准陈某有失偏颇,在此事件上,逾矩违规的不止是她,那些“得了便宜还违约”的游客也难辞其咎。

  要看到,涉事旅行团事先在合同上就已写明了,它并非“纯玩团”,还带有进店补充协议,而这在当下不违法,游客也有用脚投票权利。既然你签了合同,就表示对该规则的认同。当然看归看买归买,前者可写进协议,后者不可强制。但该事件中,有些游客并未遵守进店的协议义务。无怪乎,视频中导游陈某长达5分钟的辱骂过程中,都没有游客出来“硬气”地驳斥抗议。

  说到底,涉事导游和部分当事游客,都没恪守住应有的契约精神:前者错在强制购物,罔顾法规;后者过在不守合同,不履行进店义务。在很多网民看来,1分钱1分货,报“1元团”本就等于默认了进店之类的隐性规则,事后不配合还装无辜,是耍流氓式的愿赌怕输。双方都不守契约,合成了这起纠纷。到头来,只让骂人的导游担责,部分违约的游客还获赔偿,想不引发网民的“路人转黑”都难。

  也正是诸如此类的问题导致了导游跟旅行社的博弈失衡,责任分成也不对称;导游收入陷入了“购物提成依赖症”,至于其服务价格则无从体现。如今这起1元团费引起的纠葛,按说本该是对旅行社病态化的“超低团费”模式的当头一棒。可在担责不均衡的“行规”牵制下,倒霉的很可能是处在旅游链条末端的导游,“闻过则改”的压力很难正常传导到旅行社那儿。

  正如有些网民所说的:1元团费不带到店里才不正常。至于“强制购物”和“拒不进店”两种违约行径,本质上都是这根病态之藤上长出的瓜。故当务之急还是对“不合理低价”进行更明晰的评估界定,也对旅行社非正常用工行为进行纠偏,减少这类旅游纠纷的孳生土壤。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