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延安市洛川县中心街,一小男孩正在街边扫地,突然一男子飞起一脚就把小男孩踢倒在地,并不断用脚狠命踩踏其身体。目前,经检查,孩子颅骨骨折,但意识清醒。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疑为精神病患者,正在西安做精神鉴定。(5月7日 央视)
@崇明同:现行《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法律对精神病人是宽容的,但也不能因此就对其恶行放纵不管。
@输入星:精神病患者的世界跟普通人肯定不一样,不管怎么样,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将其强制管在精神病院等属于他这类人待的地方。
@小鹿:建议鉴定结果公示,以防没病装病。此外,得追究其相关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龙敏飞:在男子暴打男童的过程中,路过的市民为何不理不睬?这个事件更像是一个放大镜,将这背后的人心冷漠再次呈现出来了。
@小默:一个值得拷问的细节是,在男子暴打2岁男童的当天,这名男子还对一名57岁的焦姓妇女进行了殴打,导致该女子髌骨骨折。这说明我们对精神病人的行为跟踪机制还有待完善。
@陈广江:根据法律规定,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可资金不足可能也是现实困境。
@小馒头:即便孩子身体上的伤好了,精神上的伤好得了吗?这么小得留下多大心理阴影?
@北岸91:必须正视的是,有暴力伤人倾向的精神病人只是少数,对更多的精神病人来说他们更易伤害的是自己,如何救济这部分弱势群体,我们要走的路还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