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指引下,国家财政对科研的投入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促进科技在一些领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在科研经费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科研经费“跑冒滴漏”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社会上诸多议论。对于科研经费“跑冒滴漏”现象到底应该怎么看?应怎样进一步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这可以说是现阶段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面临的重要课题。
应该说,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管理的确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社会上对此也存在某些误解误读现象。比如,有人宣称我国科研经费用于科研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这其实是没有认识到科研项目研发成本既包括直接成本也包括间接成本。科技工作者和科技管理者都知道,科研项目经费有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分。简单地说,直接经费是指发生在具体研发项目上的费用,间接经费是用于改善科研活动各种支撑条件的费用。区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其主要依据是研究者进行科研活动需要一定的辅助条件,需要用间接经费来支付这部分费用。虽然目前我们在间接经费管理上还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但不能认为间接经费就是科研经费的浪费流失。当然,这些误解误读也提醒我们,科研经费管理必须处理好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关系。
从实际情况看,造成科研经费“跑冒滴漏”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科研经费管理没有处理好人和物的关系。科研投入不能只注重科研成果,更应关注科研人员,让他们有保障有尊严地进行研究工作。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见物不见人”的现象,科研经费中允许用于人员费的支出比例较低,课题经费申报和评审中存在劳务费比例限制。这些规定与科研工作实际需求脱节,难以全面真实地体现科研人员的智力投入。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部分科研人员虚开各种各样的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弥补人员费和劳务费。而当这种情况成为潜规则愈演愈烈时,必然导致科研经费管理出现乱象,“跑冒滴漏”不断发生。事实上,科技创新最根本、最关键的要素是人,是奋战在一线的科研人员。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让科研人员有保障有尊严地从事科研活动,不仅要使科研人员合法取得科研项目的收益、使激励科研的因素充分发挥作用,而且要使政府部门将科研经费管理重点从过程转向结果,从经费的规范性审查转向经费投入绩效评价,注重项目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加强对科技成果达标性和资金实际效益的评价。同时,应建立承担科研项目信用管理体系,惩罚和激励并重,既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创造力,又规范其行为。
从根本上说,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必须处理好符合科研活动规律与符合财政规范管理要求的关系,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应是二者的有机统一。一方面,科研经费管理要符合财政规范管理要求,体现财政管理制度的科学化和精细化,避免科研经费滥用和浪费,并接受政府监管和公众监督;另一方面,科研经费管理要符合科研活动的规律与需求,考虑到科技工作的特点,激发和保护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这是在注重提高科研人员道德修养的基础上,从根本上铲除科研腐败、保证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途径。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的科研活动秩序,必须尽快解决。也应看到,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确保科研经费使用规范合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诸多利益关系。但我们别无选择, 只能在财政规范管理要求和符合科研活动规律之间不断寻求兼顾的平衡点,使财政资金在促进科技发展方面发挥最大功效。
(作者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上海市科技创新与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