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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2015年04月29日 07:30   来源:广州日报   于静

  2015年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战略布局,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扬起风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道至简,如何做到有权不任性?如何在依法治市方面走在前列?

  从今天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广州日报、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联合在广州日报定期推出“学习宣传宪法 推进依法治市” 系列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2014年底,由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机构主办的“2014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选活动揭晓,“设立国家宪法日并在全国普及宪法教育”,名列榜首。“宪法离我们比较遥远”,是当前宪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个较普遍的认识问题。针对人们对宪法实施中的认知缺陷,亟待借助各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普及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提高宪法应用能力,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它就在我们身边。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到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性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因此说宪法不是一般的法,而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配置和规范国家权力。一个国家的运行,首先必须建立国家机构,并给国家机构配置相应的权力,进而实现国家管理、推进国家的经济社会建设。因此,我国宪法第三章专章规定国家机构。如果没有宪法的规定,国家机构及其权力就无从产生,而这与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因此,为实现国家管理、保护公民权利的需要,国家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各类国家机构的组织法和进行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的法律,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些各司其职的“法”,都源于同一个更高阶位的“母法”,这就是宪法。所以我们说,宪法就在我们身边,需要透过宪法的“抽象”外表,去认识它“无处不在”的渗透、辐射的内在功能,来体会这个直接遵循与间接适用相结合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调整国家机构相互之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最高法律规范。宪法通过规范国家的性质、国家机构,对国家权力进行配置,调整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同时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从而有效维护党的领导,有效保障国家权力运行,有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而保障国家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

  因此,如果没有宪法对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调整,就没有相关的国家机构组织、工商管理、食品安全、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所以我们说,宪法就在我们身边,是需要从宪法的“通法性”——覆盖了所有的法律专门领域、在一个国家的所有基本制度中无所不在的特性中,去充分认识这个根本大法的。

  强化宪法的实施,首先取决于民众对宪法的信仰程度。通过对宪法地位、作用的了解,让群众认识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它既是国家治理的最高准则,也是公民保护自己权利的源泉型武器,从而信仰宪法,使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得以不断地巩固和扩大。

  (于静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政治法律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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