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治理懒政庸政,贵州省黔西南州从去年开始尝试推出“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截至今年2月已有1334名不胜任干部被召回,其中包括处级干部59名。在召回后的集中培训阶段,黔西南州有的单位甚至组织“召回干部”军训一天。(4月14日《南方都市报》)
在庸政懒政渐成沉疴痼疾的权力生态中,贵州省能够突破诸多阻碍率先破局,并创新性的将干部召回与不胜任现职干部连接起来,可以预见的是,在这一制度的施行下,惯有的“为官不为”乱象必定会得到有力的整治,而那些尚处在酝酿或萌芽阶段的权力不作为也定会在这一制度的附加效应下有所收敛。然而,要想真正让这一制度最大可能的发挥其效应,当下的施行办法或许只能当作破局初期的一个探索,其需配套跟进和规避提防的,还有很多。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不胜任现职”本就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所涵盖的内容可谓五花八门。此番背景下,对召回干部的教育就应该做到“对症下药”,而不是笼统的开一个药方。要知道,干部不胜任现职,其引发的因素可能是态度问题,也有可能是个人专长与所干工作不搭边的问题。对于前者,我们当然可以通过相关纪律法规的学习督促其完成自我态度的转变,而对于后者,我们却必须有的放矢,并在整合各方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科学的调度方式,将岗位职能与个人专长优化组合,否则,再严格的教育也激发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更不会促使他们在工作作风上有什么转变。
此外,也需要最大限度的避免对召回干部的培训被异化成某种形式。就现有情况来看,黔西南采取的教育方式,大多仍旧没有摆脱传统培训的套路,且形式化太过严重。就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来说,这些被召回的干部可能已学习过多遍,他们也并不是不知道自己的不称职早就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我们还只是灌输式的向他们传达这些精神,那么,这失去针对性、也缺乏创新性的培训模式,便注定不能给这些干部们带去多大的心灵震撼,相反,它只会在“统一、宏大”的培训主题下,让召回后的教育渐行渐远。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更不能因“被召回是一件丢脸的事”这一外部评价,就对干部的自律保持天然的乐观。虽然说被召回的干部可能在颜面上有不好意思之感,但这却并不足以构成他以后“为官有为”的内在条件。因为常识和现实早已多次告诉我们,如果当法律和制度都不能对某些行为带去强制约束的时候,那么,期望个人的自律来达到行为的规范就永远是一件奢侈的事,因为那些“前赴后继”的贪腐官员早就给了我们最好的证明。
以此来看,干部召回制度的最大功用,乃是它通过这种全新的方式对“为官不为”这一现象提出了颇具实施价值的解决方案,为我们以后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但同时也应看到的是,它绝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句点。因为这一制度相关配套的不健全和后续处理的极不完善,早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其实际效用的释放。而当下最应该做的,或许还要在这一制度的引领下,不断的充实其内涵和外延,让公职干部能够在对这一制度的认可和后续教育中找到自己的职能定位,从而真正做到“为官有为”。否则,仅有惩戒效应而没有内心认同的制度便难以在现实中维系下去。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