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是个非常正式的法律用语,有一套正式的程序和流程,行文的规范,用语的准确,都有相当的讲究。既然是正式的,那么非官方的,特别是私人的关系,如何通过正式的证明予以确认,有时候就变得令人啼笑皆非。
昨天,人民日报讲了这样一个奇葩的故事:一位陈先生费尽周折,却始终不能从官方的途径获得正式的证明,来证明“我妈是我妈”。起因是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却被要求出具陈先生和母亲的母子关系证明。早已落户北京的陈先生,老家的户口簿自然没有了陈先生的信息,这证明自然没法开。谁能为一个户口本上没有的人开具证明?陈先生非常恼火,最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获得免开证明的待遇。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找工作要开“品行证明”、卖房子要开婚姻状况证明、办公司创业要开“不扰民证明”……还有更窝心的,是异地养老的老人,每年都要拿一份报纸,拍一张照片寄回所属社区,证明自己还活着。吊诡的是,社区是跟老人打电话联系之后,才布置的这个“作业”。亲耳听到声音还不能证明自己活着,真是“无图无真相”的现实版。
诸多的证明,有的是明确有法律规定的,更多的则是主管部门懒政的表现。证明能证明什么呢?除了一纸文书,其实什么也不能证明。对于所要证明的事件、身份、状况,其实都是可以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实现的。在数字化生存的今天,还有什么信息是不能查到的?非要老百姓费尽周章找那些有的没的部门去搞证明,除了增加老百姓生活成本,就只能起到推卸责任的作用。
其实,要让老百姓少跑腿,少打几个证明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我们在与各个政府部门、单位、公司打交道的时候,主动或被动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信息,房产交易信息、个人所得税情况、健康身体状况、婚姻状况、个人信用等等诸多的信息,因为部门利益、信息壁垒的原因,而躺在各个部门、单位、公司的电脑里睡大觉,需要用到这些信息的时候,需要查询调用的部门却无权调阅查询,只能靠打证明这种土办法,来了却这种纠结。
除了必要的一些信息需要公民提供之外,很多的信息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很多地方工作人员张口闭口“就是这么规定的”,一副“县官不如现管”的模样,真的要细究起来,很多所谓的规定,其实是站不住脚的。这些不必要的证明,有时候甚至会给“权力寻租”提供空间,是完全不符合“依法治国”的精神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对地方政府部门法定职责的梳理,将行政权力的具体项目、法定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相应的责任以清单的形式列出来向社会公布。某些不必要的证明,也应当在这次的清理名录当中。
通过权力清单厘清公民到底需要什么证明,通过技术进步打破部门、行业之间的信息壁垒,才能减少老百姓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从而使得证明这件事变得不那么纠结。证明自己活着,其实不那么难。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