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歪罚一百” 别仅当笑话听

2015年03月25日 07:40   来源:西安晚报   杨兴东

  《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2013年9月颁布,并规定对违规公厕管理者和使用者予以处罚。据了解,办法颁布一年半,一张罚单都未开。该办法中“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的规定曾被热议为“尿歪罚一百”。近日,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是为了管理,但取证比较困难。基层执法人员也坦言,以前对这一块不是很重视,且公厕多为街道城管部门管理,也不太可能进行处罚。(3月24日《南方都市报》)

  “尿歪罚一百”,这项规定,从一开始出台,便注定了难以执行的命运。因为如厕一事本属私密,不可能安置公共摄像头监控,也没有那么多人力去布控。旨在通过此类罚款来规正人们的行为,提升文明素质,其实际上恰起到一种相反的作用,公共决策之威信受损,“无一张罚单”的事实也令此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其他措施一并失色。

  “尿歪罚一百”之执行命运,本有预见性。为何当地相关部门仍执着于这样的规定?深层次来说,这是因为当地相关部门,在决策过程中,抱有一种以罚代管的思维。不文明使用公厕现象,的确需要匡正。但这并非一纸罚款单所能力挽狂澜的,它更需要一座城市整体文明素质的提升,通过文化教育手段,潜移默化地培养好的风气。

  “尿歪罚一百”的规定,不是第一次见诸公共视野。在一些地方的垃圾场,一些地区的墙壁,也有类似的标语,诸如“乱倒垃圾罚款”、“乱刻乱画罚款”。平心而言,这些要求,其推出者的初衷都是为了营造一个更好的环境。但说到执行,却未见得有效。一是,罚款本身难以起到劝诫作用,简单以罚款替代管理,是不是暗示人们“有钱就能任性”?二是,谁来监督执行这样的规定,一座城市很大,执法者不可能死死守住每一处,当罚都罚不了时,又何来的管理作用?

  “尿歪罚一百”的执行难,公众可以一笑了之,管理部门却不能仅当笑话听。面对公共问题,出台一些措施强化监管,是政府部门积极履职的表现。但具体的做法上,要注重公共决策的可执行性。对于一些问题的治理,并非简单依靠一些通知就一定能起作用。譬如庸医治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既抓不住关键,也没有动态调理的系统过程,何谈祛除病根?以此而言,诸如“尿歪罚一百”的执行闹剧,正是呼吁公共决策者深入思考公共问题背后的本质。思考所制定的公共决策,是否符合实际。当我们在谈论公共问题时,理解建立一种科学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比一纸通知更重要,针对不良社会问题推出的公共决策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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