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王海横空出世,成为职业打假第一人。今年“3·15”的时候,知道王海的职业事业居然越来越兴旺,拥有了4家职业的打假公司,每年接手的业务上千件。这是否说明20年来,假冒伪劣并不见少,至少说明王海这样的职业打假并没有产生全国性的效应。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为什么没有更多的职业打假人?
今天又知道有一个叫刘艳清的职业打假人,从事职业打假已经15年,也有一个职业的打假团队,他个人每年的打假收入,据他自己说是“近百万”。(3月17日《京华时报》)因此,我就更纳闷,职业打假人为什么不能更多一点?
从刘艳清的打假业绩来讲,他与北京的50多家大型商场都交过手,一部分没走到诉讼解决了,绝大部分经过了工商和法院,90%以上获赔,这是他挑战实体店的业绩;涉足网购打假后,他在京东商城和亚马逊都连战连胜。2014年他出庭40多次,已结案的几乎全部索赔成功。他现在“出手”的商品,一般价值在万元以上……展示他这样的业绩,无非想说明,把打假当作职业,无论就其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来说,都非常可观,那么,为什么就没有更多的人效仿呢?
曾经有过争议,不是以使用为目的的消费行为,能不能受到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保护?这个纯法理的讨论,从这些年的实践来看,并没有妨碍王海和刘艳清的职业打假事业的发展,足见它未能成为职业打假的障碍,换句话说,职业打假是有法律支持的。
如果能证明职业打假的行为是合法的,王海和刘艳清的打假业绩又说明职业打假收益是可观的,我们是不是就有理由期待,群起效仿的人能够多一点。至少在我生活的温岭,近150万人口;温岭所在的台州,600多万人口,我就从未听说过有一个有影响力官司,是因买了假货索赔引起的。这是否说明在这样的城市里,还没有一个职业的打假人。
当然可以业余打假,但精力是个问题,水平更是个问题;胜算不大,麻烦却很大,自然也就不想打了。一方面随时随处都有可能遭遇假货,人们对假货深恶痛绝;另一方面惩处假冒伪劣的法律法规并不缺,惩处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不争的事实却是,假冒伪劣依然那么猖獗。人们通常都在埋怨打击不力、查处不严,而更大的问题是否还在于存在着“中国式的姑息放纵”呢?每个人都有可能遭遇假货,但没几个人会实施维权。于是,制售假货就难免成为风险极小、获利极大的生财之道,天天都是“3·15”也就成为遥远的梦。如果遍地都有王海、刘艳清这样的职业打假团队,你看有多少假冒伪劣还能藏身?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