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1915年美国旧金山“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举行100周年。历年来均宣称曾夺取该博览会金奖的“国酒”茅台自然是不肯放过宣传机会,从去年起就通过不断预热升温的活动造势:寻访与茅台有关的百名人物、征集百年老照片……忙的不亦乐乎。那么,茅台的“金牌血统”是纯正的吗?(3月17日《长江商报》)
在这之前,关于是否获得过“1915年巴拿马金奖”这一问题,茅台已经多次受到过酒业同行和公众的质疑和炮轰,茅台却仍然没有正面回应。而如今的这篇报道,无疑又将茅台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遗憾的是,有关方面的回应仍旧是没有切中问题关键。面对访问,茅台前“掌门人”季克良称,“到底得的是个什么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继承和发扬。”显然,这种回应是在避重就轻。
有没有得巴拿马金奖,就是一个事实判断,囿于时代变迁,尽管不易考证,但却不能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将其作为既定事实来进行营销宣传,面对公众和同行质疑却拿不出证据,这就涉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那么对于饱受质疑的信息,在没有澄清和坐实的基础上,就将其作为事实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非常不妥。基于此,茅台有必要厘清是否获得过巴拿马金奖这一事实,给公众一个交代。
尊重历史和事实,这是一个现代企业应有的态度,那些靠着虚假信息宣传,从而博取公众眼球的行为,最终自然会自食其果,那些靠着奖牌和荣誉进行自我标榜的宣传行为,在消费者日益理性的当下,也必然会捉襟见肘。但与此同时,却也必须警惕那种妄图借助“小辫子”攻击同行,从而进行自我炒作的行为,在媒体刊登软文,或者在公共场合攻击同行来提升自己品牌知名度的行为,同样不妥。
事实上,拿“巴拿马金奖”说事儿,绝对不止茅台一家,不少名酒企业甚至纷纷将其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宣传战略,他们通过歪曲、捏造事实,抱着“巴拿马金奖”等荣誉不放。为了营销需要,有些企业则在此基础上,通过攻击同行的“巴拿马金奖”问题,来进行自我标榜和炒作,这样的行为同样不值得提倡。
众所周知,随着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大,高端白酒市场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导致其消费主体已经不得不向普通消费者偏移。而对于这一群体来说,他们真正关心的,是饮用时和饮用后的快感,相信不管是否有过曾经的奖牌和荣誉,只要品质够好,就能够得到市场的认可,假如不顾品质而进行虚假宣传,并通过攻击同行来自我炒作,结果往往只会适得其反,徒增消费者对该品牌的厌恶。
对于名企的营销宣传,绝对不能抱着已有的奖牌和荣誉不放,把精力放在提高酒质上,才是给市场最好的交代,唯有如此,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青睐,倘若罔顾事实而进行虚假宣传,并攻击同行而自我炒作,这种做法显然是一种本末倒置。在此语境下,涉事主体自然需要还工作一个真相,但对于那些死磕同行的名企,同样也需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