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茅:以监管创新促消费者权益保护

2015年03月15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对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好消费者权益也提出了新要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也必须紧跟发展步伐,做好创新理念、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等一系列工作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面对艰难复杂的世界经济形势以及我国前进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政府工作报告为工商系统做好市场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市场活力持续迸发,新的产业模式和消费模式不断涌现,对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好消费者权益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去做。

  首先,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市场监管新理念。

  要深化改革意识,工商系统要继续发挥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先手棋和突破口的作用,切实简政放权,释放市场潜力,激发经济发展活力;要强化创新精神,我国已经进入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时期,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创新监管思路,完善监管机制,让千千万万个市场细胞活跃起来;要加强法治思维,工商系统要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营造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要推动社会共治,推动树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理念,形成社会共治的新局面;要树立全球视野,我国经济已经深刻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并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大市场,我国的市场监管也必须顺应全球化趋势,建立符合国际市场竞争规则的政策框架和法律规范。

  其次,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去年,我国着力改革商事制度,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达到1292.5万户,形成新的创业热潮。目前,这项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改革红利还有巨大的释放空间。今年,我们将狠抓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在深化、细化、具体化上下功夫,降低社会成本,提高经济效率。

  再次,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目前,我国创新创业的环境并不是很理想,小微企业的存活率和生命周期与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工商系统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要加强跟踪分析、跟踪研究,不断提出完善政策、改善政策的建议,促进各项扶持政策有效落实。抓紧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建立支持小微企业信息互联互通机制,让更多的小微企业能更好地享受到政策阳光。

  然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经济是有秩序有规则的,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推动我国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在放开前置审批的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宽进与严管并重。今年,在继续放活微观市场主体的同时,要把严管作为重要工作,构建信用监管机制,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加强执法联动,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最后,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工商系统要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让百姓愿意消费作为着力点,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百姓利益,作为民心工程、惠民工程,为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创造条件。要围绕新消法的贯彻落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要强化对消费及维权数据的分析,提高政策制定水平;要加强消费宣传教育,让亿万群众的消费潜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要扩大消费维权效应,形成生产、消费的良性循环。(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张茅)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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