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近三年来该市女性职务犯罪基本情况,共立案查处的女性职务犯罪54人。据检察官介绍,这些被查处的女性公职人员,有不少其家庭条件很不错,同时,查处的54名女性职务犯罪案中,不少人在工作、生活中,被认为“表现优秀”、“好母亲”。检察官认为,女性职务犯罪反映出的诸多问题让人深思,并建议应多关心她们的内心世界,“特别是家庭的温暖,非常有助于她们内心对于廉洁的坚守。”(3月12日《南方都市报》)
职业女性的情感生活单一、匮乏,特别是身处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会面临更大的职业竞争压力,更容易出现家庭关系紧张。考虑到深圳是个标准的移民城市,多数居民由广东省其他城市或外省迁入,职业女性的社交范围有限,又无法获得家族亲友的情感抚慰,在职业和家庭关系压力面前会显得更为脆弱。从这个意义上讲,增强对职业女性的关爱很有必要,深圳这样的城市应当积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中的心理健康咨询援助体系,为职业女性减压;此外还可以尝试通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促进职业女性基于工作单位、居住社区而扩大社区范围。
从深圳市检察院提供的多起女性职务犯罪案例来看,一些嫌疑人确实存在情感生活匮乏,家庭关系紧张等共同因素。我们由此确实可能得出一个推论,即情感生活匮乏、家庭关系紧张以及因此引起的补偿性心理,让女性职务犯罪当事人更快的放松了自我约束。
问题是,没有依据证明,上述因素在女性公职人员滑向职务犯罪的过程中占主导地位。无法证明在其他因素缺乏、上述因素单独存在情况下,女性公职人员仍会涉及职务犯罪;也无法证明,不存在情感生活匮乏、家庭关系紧张因素的女性公职人员,就不会利用公职监督的漏洞参与犯罪。家庭、情感因素,究竟是女性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例中的相关性因素(恰好部分案例涉及),还是说是重要的因果性因素,目前未得而知。
既然如此,“应多关心她们的内心世界”,“特别是家庭的温暖,非常有助于她们内心对于廉洁的坚守”,就是一个无法成立的推论。实际上,各地纪委监察部门、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都不乏孝顺父母、夫妻关系融洽却有着贪婪另一面的案例。
深圳市检察院在三八节前后发布该市女性职务犯罪基本情况,并提出关心女性公职人员的建议,认为这将“非常有助于她们内心对于廉洁的坚守。”如果该院在对公职人员监督及案件查办中,以家庭关系是否和谐作为一项筛查标准,不排除会因此被某些善于伪装的贪官所迷惑。甚至不妨说,一些被查办的女性职务犯罪嫌疑人,如果已经掌握检察机关、检察官看重家庭、情感因素的特点,就可能刻意把自己的犯罪行为跟缺乏家庭温暖扯上关系,借此寻求从轻发落。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