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通知明确要求,今年起出口退税全由中央财政负担。稍早时候,中央还在前期优惠政策基础上送出了羊年首个减税降费“大红包”,扩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大幅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这一系列或间接或直接的减负让利政策,抓住了诸多问题的症结,势必有助于企业“轻装前行”,为市场添活力,助力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企业强,则国家强。企业是一国的基本经济单元,是市场活动的主体,也是整个社会就业的“最大吸纳器”。细胞健康,肌体才会充满生机,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企业是否有活力、企业家精神状态如何,直接决定着市场的活力。纵观世界经济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极少有企业不发达,而其国民经济可以发达的例子。现代社会财富的创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各类企业的健康成长,一定程度上是同一命题。
需要正视的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企业负担较重制约了企业作用的发挥。这一负担有“明”的,比如用工要素成本上升、融资成本高企、税费成本偏高等;也有“暗”的,市场竞争不公平、预征税甚至征收过头税、职能部门吃拿卡要,等等。负重前行,步子自然快不了,企业转型升级的动力也就不足。为企业减负让利是增强市场活力“大棋局”中的关键一“子”。越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时候,就越要下好这个“棋子”,越要放水养鱼,绝不能竭泽而渔。
为企业减负让利,一定要善于找抓手。进入经济新常态后,对于企业面临的要素成本上升等刚性负担,我们是鲜有办法的,这是经济规律使然。但根据我国实际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把企业税费负担适当降一降,还是有作为的,也能起到大作用。前段时间,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初步测算,仅此项减费措施每年就能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按我国目前的企业税费水平,多挖一挖、多想想办法,进一步减负的空间应该还有。同时,要善于将税收制度改革与调结构、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一方面,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另一方面,不妨对不同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别征税,对创业创新进行扶持。
为企业减负让利,还要特别注意把那些隐性负担挖出来、剔除掉。当前和今后,要用改革“利剑”有针对性地把一切妨碍市场竞争的“篱笆”都砍掉,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真正建立起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吴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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