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网友“china亢龙太子”在微博上传了一组“孝感24岁女孩琪琪遭父母禁锢5年”的照片,迅速引起网上一片热议。在网友发布的照片中,一名消瘦憔悴的女子在杂乱阴暗的房中向外看,她几近赤裸,半身被杂物和垃圾掩埋。25日下午当地热心网友前往解救出了琪琪,并因此与琪琪家人发生激烈冲突。琪琪的家人称,琪琪患有精神病。(2月27日荆楚网)
琪琪到底有没有患精神病、是不是因为有精神病而被禁锢,现在还没有明确的答案;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被囚禁了5年之后的琪琪已经在身体上精神上遭受了极大的折磨。父母能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这样非人的折磨,让许多网友义愤填膺。
琪琪的父母及其家人,非法囚禁自己的孩子,是首当其冲的罪魁祸首。一方面,非法拘禁是违反《刑法》的罪名,必须要得到严惩;另外一方面,即便琪琪5年前果真有精神病,作为监护人,也不应当将之一关了之。因此,地方司法部门,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琪琪的父母进行处分,甚至于应当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琪琪在5年之前确实得了精神病,将之进行关押囚禁的父母,却并非是唯一的责任人。按照琪琪家人的说法,曾经也为琪琪进行过治疗,却因为没有效果只能关入废弃的房子里——如果真是这样,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相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也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还要承认的是,我国精神卫生救助领域,长时间以来也存在法律缺位的现象,《精神卫生法》也仅仅是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法律的长期缺位、社会救助体系的不健全不完善,加上一些家长本身的素质与能力问题,共同造就了“裸身囚禁”的社会悲剧。
法律是法律,现实是现实。法律得不到实施,人们不会对法律产生信仰。长期以来,我国精神卫生救助体系非常落后:一方面,“被精神病”现象屡见不鲜,甚至于“精神病”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维稳的利器;另外一方面,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却得不到真正的关照与救治。此语境之下,公众既不相信精神卫生救助体系,也不想自费花钱为精神病患者去治疗。更要认识到,以上问题,并不会因为《精神卫生法》的实施而得到很快的解决。
面对“裸身囚禁”的社会悲剧,面对《精神卫生法》实施接近两年却无法让人体会到很大变化的现实,我们要问的问题有许多: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确实按照法律规定对精神卫生工作负起责任了吗?精神病院及其他救助设施,是不是都齐备了?二是,社区、村委会是不是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造册了?是不是对老百姓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了?三是,“网友曝”和“网友救”完全替代了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这也是很大的遗憾,更是很大的讽刺……
这年头,许多地方政府都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可是,如果地方政府不能用有诚意的态度去对待这个社会的精神病患者,又有什么资本和底气去自封一个精神文明的头衔?一些家长的素质固然需要提高,但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政府也更应该提高自己在精神卫生乃至整个社会救助体系方面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