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病人“先救治后缴费”不能只摸石头不过河

2015年01月30日 11:47   来源:光明网   杨燕明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起草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针对群众就医感受最强烈的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计划要求,对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急危重孕产妇、急危重老年患者、急危重儿科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缴费。此外对需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1月29日《京华时报》)

  对于一些需要急救、家庭贫困的病人,“先救治后缴费”的模式,是一种值得尝试的思路。毕竟,每一个人都有同等的生命权,这理应受到社会足够的尊重。如果仅仅是因为“无钱医治”,就导致生命的凋零,无疑是现实社会不能承受之重。在这样的境况下,卫计委出台《计划》,要求为重病人群开辟绿色通道,遵循“先救治后缴费”的原则,无疑是敬畏生命的一种体现。这样的举动,也是值得点赞的。

  只是,“先救治后缴费”模式,公众似乎有点耳熟。事实上,这并不是第一次提及,而早在2010年,卫生部就发布《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要“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模式;这年5月,卫生部再次强调,将进一步推行这种服务模式。之后,相关部门亦多次强调,遗憾的是,这样的说法,看起来更像是一种刷存在感的表现,因为做法与说法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而“先救治后缴费”模式,也停留在只摸石头不过河的阶段。

  如今,卫计委起草了《计划》,其中对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可以是,这是果断迈出“先救治后缴费”模式的第一步。最起码,这比之前相关部门的表态要进步不了,仍然记得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曾经说过,“先看病后付费”已经在试点,但并未全面推行。就如今的《计划》而言,虽然有着不小的进步,但对于公众关注的问题,如具体何时落实,如何执行等问题,仍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事实上,对于“先救治后缴费”模式,其步伐完全可以再大点。不仅急诊病人要如此,其他病人也完全可以这样。前车之鉴如济南市的公立医院,其从2011年5月起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在接近一年的时间里,济南市262家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已经使得44.5万人从中受益,各级医疗机构累计垫付资金11.67亿元,但并未出现一例恶意逃费事件。山东的这个样本,足以证明:推行“先救治后缴费”模式,或许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在这样的现实境况下,对于“先救治后缴费”模式,的确不能光摸石头不过河了,而应先推广起来再说。自然,在推广的过程中,为了打消医院的后顾之忧,可以采取政府兜底的方式来实现。客观来说,“先救治后缴费”与“先缴费后救治”之间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从尊重生命的角度来看,“先救治后缴费”无疑是更好的选择,因为任何的时间耽搁,都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就此来说,希望“先救治后缴费”模式能早日照进现实,而不能一直只是一种说法而不是一种现实做法。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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