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由挪威全民保险计划、职业保险养老计划(职业年金)和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计划构成。
挪威的全民保险计划是覆盖全民的基础性社会保障制度,它在养老方面起兜底的作用,以防止老年贫困;职业保险养老计划现在也是强制性的,它是对基础养老金的重要补充,以使退休老人的生活质量能维持更高的水平。如果还想锦上添花,个人可以选择一款合适的商业养老保险计划。
参加挪威全民保险计划的门槛很低。挪威国民以及因工作在挪威长期居留的外国公民及其配偶子女都必须参加全民保险计划,承担相应义务,享受相应福利。参加此计划3年以上的,有资格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居住年限越长,享受基础养老金的比例越高;居住满40年且交费满30年的,可享受全额基础养老金。
有工资收入的人,无论在公营部门还是私营部门工作,都必须把税前工资的8.7%作为参加全民保险计划的缴费额从工资中扣除。雇主同时也要向全民保险计划交费,标准为雇员税前工资的11.4%。所有这些钱都汇入挪威财政部设立的全民养老基金,并由其管理。
挪威全民养老保险计划,真正做到了一个平台,全民覆盖,不分身份,无论贫富,人人享有。从首相大臣直至平民百姓,无论富商巨贾抑或小户人家,统统被全民养老保险这张大网所覆盖,保费该交多少交多少,享受时则上有封顶下有保底。2013年,这个“底”为每月1.4万多挪威克朗(合人民币1.1万多元)。
职业保险养老(职业年金)计划目前同样涵盖公营部门职工和私营公司员工,不过实行的是“双规制”。在公营部门,单位和职工都要缴费,职工个人上缴税前工资的2%,单位缴费相当于职工缴费额的5到6倍。私营部门员工不缴费,雇主按照员工税前工资的2%到5%缴费,目前缴费水平大多在3%左右。公营部门职工的职业保险养老计划归由一个名叫“国家公共服务退休基金”的专门机构管理;而私营部门的职业保险养老计划不限定由某一特定的金融保险机构管理。公营部门的职业保险养老计划由政府财政担保,几乎没有风险;私营部门的职业保险养老计划的收益大小完全取决于市场,风险较大。
挪威现代养老保险体系从1967年1月1日建立强制性的全民保险制度开始,经历了一个以不断改革为显著特征的发展历程。鉴于挪威人口发展变化的老龄化趋势以及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持续提高,挪威从2001年开始着手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并为此成立了专门委员会。2009年,以可持续性为核心的改革方案在议会通过,并于2011年开始实施,预计要到2025年这轮改革才能最终完成。
职业保险养老计划这一块,私营企业以前是自愿参加,从2006年起也变成强制参加,由“应当”变为“必须”。此外,62岁起提前退休的范围也从此前的高强度重体力部门扩大到所有领域、所有部门。到67岁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继续工作到72岁,领取工资对退休金收入没有影响,也就是说,可以拿“双份儿”。
目前,挪威还在研究在更大范围内对各类退休养老保险计划进行“一体化”改革,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看来,在挪威这样的经济高度发达的福利国家,改革也是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是一条规律。
挪威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很多,七七八八地很详细。其中有一条,也许值得中国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时参考。那就是法定养老保险计划参加者死亡的,其未成年子女或虽成年但仍在求学的子女以及结婚5年以上或有共同后代的配偶只要没有再婚的,都可以依规定享受死者的养老金待遇。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