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的官员何必附庸风雅

2015年01月20日 08:20   来源:红网   寇宇龙

  日前,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在京召开,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当场“怒批”一些书协“官气”太重的话,让官员兼职书法协会这一现象再次引起社会关注。18日人民网刊文,揭露多省份书协领导中有地方官员。按照中央要求官员不得担任社会团体领导。专家表示,王岐山讲话释放出强烈的信号,对于官员任职社会团体现象未来可能将更严格查处。(1月19日《京华时报》)

  根据人民网的统计来看,目前超过十个省份都存在官员兼职书法协会的现象,其中不少官员既在政府部门任要职,也在书法家协会的主席团名单中。可以预见的是,在摄影、绘画等领域的社会团体中,也不会少了类似的现象。官员到这些社会团体中兼职,有了公职人员和“艺术家”的双重身份,两个身份的融合本质上是权力的牵线搭桥,仍可视为是权力放纵的结果。

  官员当然可以有自身的兴趣爱好,无论是喜欢书法、绘画,还是摄影,都可以成为官员业余生活的一部分。然而,这些兴趣爱好显然只能在官员的私人领域内展开,一旦和自身的公职身份牵扯在一起,甚至以公职身份的影响力支撑其在艺术爱好上的影响力,势必滋生出利益勾当。不但使得公职形象受损,也让正常的社会团体变味,成为利益交换的场所。

  在热衷于到书协等社会团体兼职的官员中,不排除一些人只是为了单纯的爱好,毕竟附庸风雅仍是一种普遍的心理需求,古代的官员中亦不缺乏在某一艺术领域表现突出的文人骚客,他们也常能因此而获得政治形象上的加分。然而,应该看到,在现代国家,公职人员是经过职业细分后的一类人,在公权力被法律约束的情况下,不但对官员的履职有着详细的要求,在对官员的评价上,也发生的巨大的改变。能不能很好地服务于公众成为评价官员的标准,至于是不是有书法造诣,是不是有摄影天赋,显然不能为官员的评价增加半点分数。作为公职人员,其职业要求具有专一性,若在社会团体进行兼职,又如何保证一心一意地服务于公众。倘若某些官员,决心要成为某艺术领域的大家,不妨退出其公职身份,不能两个帽子同时戴。

  还有一些官员,在社会团体兼职,完全是为了寻找利益交换场所。官员的书法、摄影作品被捧上天,往往不是因为作品本身好,而是吹捧者看中了官员手中的权力,故而投其所好,只为获取利益筹码。权力与爱好纠缠在一起,也使得“雅贿”成风,高雅与贿赂两个词,一褒一贬,却能合为一体,讽刺着权力的失范,也揭露了官员与爱好之间的荒诞。

  无论官员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在社会团体兼职,都与其公职人员的身份格格不入。遏制这种现象,在禁止官员到社会团体兼职之规定的基础上,应出台相关的问责机制,没有问责,只说禁止,必然使得防范机制落空。不能总等到官员已通过“雅贿”等途径成为了巨贪,才让法律亮剑。此外,官场上“附庸风雅”之风也需要一场为官观念的革新,艺术圈里不该有“官气”,官员不必追求“文艺范”,依法履职才是其使命。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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