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债务岂能靠“开会研究”呢?

2015年01月14日 07:05   来源:红网   毕文章

  1月5日就是地方政府债务甄别的截止日,但是部分地方政府仍未上报债务规模。对于这背后的原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了解到,目前有的省份还在开会斟酌,有的地方城投公司仍就部分债务归属问题与政府讨论,有的省份甚至将部分债务打回县市重新逐笔核对。(1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

  政府工作其实就像打仗一样,理应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然而,一些地方政府竟然不知道自己欠多少债务,这事儿看起来好像是天方夜谭。其实不然,地方政府“开会研究”到底有多少债务是有小九九的,一方面官员想多报,扩大债务基数,为未来发债留存空间,另一方面又怕债务太多在政绩考核的时候受到惩处。这种靠“开会研究”出来的债务数字,要么少报,要么多报,其本质就是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受益的是官员,吃亏的是群众。因此,有关部门不能听信一面之词,必须深入各级政府挤干净政府债务当中的水分。

  我国现行法律不允许地方政府开列赤字,因此,地方政府的预算中根本就体现不出来债务。地方人大和公众对地方政府的真实负债情况根本就不知情,遑论进行监督了。说白了,地方政府债务就是“隐性化”,老百姓迫切想要了解内情,最终结果只能是猴子看戏——干瞪眼,这就要求地方债务必须“阳光化”。我认为,在适度举债的原则下,可以考虑让地方政府开列赤字,将地方债务和除公共财政之外的其他政府收入纳入地方预算。如此一来,能够让地方人大和贷款人对地方财政实力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避免地方政府因过度举债而破产。

  地方债务“阳光化”具有多方面的好处。一是可以约束地方政府的负债冲动。地方官员具有天然的扩大投资的冲动,如果不让地方人大掌握真实的数据,很难控制地方政府负债的规模,还会导致出现地方官员“前人借钱,后人还债”的局面;二是有利于构建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这样做,地方官员想要通过过度负债来制造GDP的做法就毫无用处了,地方政府真实的收入负债比将成为新的考量准绳,地方官员就无法钻空子了。三是实现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阵线前移,建立了“防火墙”。可以通过对负债率、债务率和偿债率等指标的控制,加强债务风险管理。

  要想减少地方政府债务,各级政府必须过“紧日子”,在行政性开支方面做到勤俭节约。应该出台《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条例》,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地方政府借债、还债。保证财政公开透明度运行,时刻处于公众的视野之中,监督之下,确保地方政府债务健康运行。杜绝财政运行中出现普遍违法违规和各种腐败以及不公平、非正义的现象。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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