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的“膝盖”不应成为维权利器

2015年01月09日 10:45   来源:中国网   于潇

  官方回应最终坐实网传的社会悲剧。7日,山东邹城市委、邹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消息称,正在对群民反映的村级财务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下一步,对村民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工作组已于1月7日下午进驻该村开展工作。”

  临近年末,这样的新闻,多少增加不欢快因素。好在这次事件并没有导致冲突局面,在“群众路线”的感召下,当地政府积极发声,并且“市工作组已于1月7日下午进驻该村开展工作”,看似“功德无量”的一个官方处理进程。

  然而,事件背后所反映的问题,远远超过了舆情应对层面的技术评价。在一个自古以来,面子文化大行其道的国家,下跪并不是一个司空见怪的行为, “男儿膝下有黄金,只跪苍天和娘亲”。而且在邹城市委、邹城市政府的官方消息中,也是“智慧”地回避了对“山东:200多名村民下跪求见市长”图文信息真实性的确认,将情况说明的重点放在了积极解决村民所反映的问题上。

  可以得出的一个结论是,200人村民下跪,不论是对于下跪者,还是对于政府而言,都是一个避之不及的话题。然而不解的是,为何200名老百姓齐刷刷地选择这样一条不顾及颜面、自降人格的表达方式?

  三中全会,特别是四中全会以来,依法办事成为社会结构中最为重要的制度理念和制度设计。按照法治的要求,一切社会矛盾、社会纠纷都应在法治的程序和理念中得以解决。而且这种认识,伴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正在获得全社会的共识。

  遗憾的是,200多村民并没有按照法治的程序去办事——向公权力机关控告、举报——而是选择了下跪,一条与法治背向而行的方式,一种颇具封建传统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不止一次。

  老百姓不依法办事,颇具“法盲”的表达方式,的确和主流价值不符,不值得提倡,但是否我们就可以旗帜鲜明地去批判,甚至是嘲笑,嗤之以鼻?

  对这样的事件,我们不妨做进一步的思考。虽然说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但在整个国家机器的实践中,若当权力和权利发生碰撞,老百姓必定是处于弱势地位。

  老百姓是一个极具现实主义的群体。处在一个为柴米油盐酱醋茶所困的生活中,往往不会胸怀崇高的政治理念。作为实用主义的个体,他们关注的是如何最高效、最快捷的去实现利益诉求。在自已能力范围之内,通过能够获知、能够期许的方式去实现自己的利益。

  就这样,一个下跪,实然否定了法治的权威,承认了法治的不彰,证明了“封建遗毒”是最为便捷的实现利益的方式。

  法治权威来源于人民的内心和信仰。如果选择法律,相信法治,说明法治秩序健康,社会有章可循。倘若民众不相信法律,其实这并不只是民众的悲哀,更是法治的不幸,因为法治并没有得到民众内心的确认。

  舆论的关注让个案转变为公共事件,我们相信,在全民的关注中,最终个案公平正义会得到一个圆满的实现。但这种非常态的权利救济模式,充满了十足的投机主义色彩。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如果不从利益诉求机制上建立一套让民众信服并且能够实用的规章制度,下跪表达诉求,这样的负能量事件不可能被杜绝。如此以来,所谓的法治将永远走不出空谈的层面。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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