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需以诚,着力平时非“评时”

2015年01月09日 08:06   来源:红网   谈风齐

  跨入2015年,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到了收尾阶段。正当各个提名城市以朝气蓬勃的姿态迎检之时,部分“参赛者”却再犯起“平时稀稀松、评时一阵风”的老毛病。(1月8日中国新闻网)

  “全国文明城市”是由中央文明办牵头、每三年一届的评选表彰活动。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多的将目光关注到了生活的幸福感上,而很明显,“全国文明城市”是与居民生活幸福最为沾边的荣誉称号。城市文明,则大家的生活井然有序,百姓安居乐业。因此,创建文明城市成为了我国很多城市的一项重要任务。

  然而,我们却发现很多城市在“创城”过程中走了弯路。就比如说,郑州市曾筑“遮羞墙”美化老街,用高墙遮挡道路两边的杂物;济源市发起“捡烟头状元”评选,在“每捡一个烟头就奖励5分钱”的驱动下,活动演变为一场“全民运动”。为了迎检,驱赶商贩、“严管严罚”、“满城尽带红马甲”,相较之下更似“常规动作”。“创城”在很多城市的领导眼中,成为了一个必须要攻下的“山头”,甚至是不顾一切想要搏得这项荣誉。

  笔者以为,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负面现象,究其本因就是个别领导畸形的争优冲动。他们将城市荣誉当做是自己政治路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想要通过各种办法来给自己的脸上抹光,而从根本上忽视掉了文明城市的真正意义。创建文明城市,是为了让居民可以感受到更加幸福的生活状态,可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全国文明城市”的设立也是为了激发各城市参与到这个创建过程中去。而一些领导错误的创先争优冲动,以及这种着力于“评时”的心态方式,却让这三年一届的“创城”活动与其初衷渐行渐远。

  争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无可厚非,但是各地“创城”必须要拿出诚意,必须要把工夫放在平时的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上来,而不应该只关注这个荣誉称号,否则这样的“创城”毫无实质意义。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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