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事故发生后,反思的话题都显得格外沉重,当务之急是从悲剧中找出潜在的“魔鬼细节”,从而建立起一种制度化、常态化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讲话中指出,迎新年之夜上海市外滩发生群众聚集踩踏事件,导致36人死亡、47人受伤,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会议指出,近日,一些地方先后发生多起消防火灾、建筑施工、气体燃爆等重大事故,特别是上海外滩群众踩踏事件,虽然不是生产安全事故,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反响强烈,教训十分惨痛。
上海外滩踩踏事故,哈尔滨大火,湖南在建工地垮塌,云南大理古城楼失火……新年伊始,灾难却如影随形,痛定思痛,梳理并反思这些事故的原因显得格外重要而迫切。接踵而至的事故发生在不同地区,看似原因各异、形式不同,但却有一个明显的共性——应急预案不足。“海恩法则”告诫世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令人遗憾的是,各种事故总是一再用血淋淋的代价为此提供佐证。
以上海踩踏事故为例,在那个属于年轻人的跨年狂欢夜,官方数据显示,上海全路网客流已超过1003万人次,“再创历史新高”。这组数据的另一面是,跨年狂欢的地标外滩并未像往年一样实行封站、封路,“警力的覆盖范围大概为往年三分之一。”应急预案的不足,不仅使无序涌动的人流酿成踩踏事故,而且使得事故发生后,警方难以第一时间介入疏导,从而导致事故的蔓延扩散。
相比起上海踩踏事故,哈尔滨大火放大的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老旧小区安全隐患。挤占消防通道,私搭乱建、线路老化,生产、仓储、居住混搭,事故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触目惊心,然而多年来却未见执法部门检查消防安全,也未接到整改要求或处罚。尤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2014年12月,全国开展部署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的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旨在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以此次火灾事故为观照,当地的专项治理情况究竟如何?
如果说突如其来的事故多少有些偶然因素的话,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重大事故发生后那些面目可憎的新闻通稿——哈尔滨大火发生后,哈尔滨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哈尔滨”发布新闻通稿,在那篇585字的短文中,“领导高度重视”占据258字,以至于使人大惑不解:这到底是公布事故情况,还是在为领导歌功颂德?放眼全国,事故报道首先为领导歌功颂德的现象并非个案,有好事者甚至据此整理出“模板”,仅需填入时间、地点、事故原因等内容就可成文。如此面目可憎的新闻通稿,毫无疑问是想逃避领导者本应承担的责任,正因为如此,灾难过后的责任追究显得尤为不可或缺。
据媒体报道,哈尔滨市大火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哈尔滨市多个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展开调查工作。1月7日,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表示,外滩拥挤踩踏事件是血的教训,联合调查组正在紧张有序开展全面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当此之时,尤当追问的是,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不应仅止于直接责任人,那些疏于防控的职能部门,是否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哈尔滨那栋危机四伏的老旧建筑,何以能在消防安全检查中一次次漏网,甚至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中全身而退?踩踏事故已非首次发生,每次悲剧都集中放大了应急预案不足、人员疏导不力的软肋,相关配套制度究竟何时才能得以健全?
每次事故发生后,反思的话题都显得格外沉重,当务之急是从悲剧中找出潜在的“魔鬼细节”,从而建立起一种制度化、常态化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以悲剧开始的一年里,公共安全的话题依旧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