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丰慧:通过线上“足迹”收集信用状况值得期待

2015年01月08日 08:08   来源:工人日报   

  央行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做好为期六个月的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

  这意味着,这八家机构或将成为我国首批商业征信机构。其中,最受关注的是阿里的芝麻信用管理公司和腾讯征信公司。这两家公司的不同之处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分析来挖掘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状况。

  目前,我国提供个人征信服务的“正规军”只有央行征信中心及其下属的上海资信公司。其中,征信中心作为央行直属事业单位,专门负责我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这个征信机制和机构建立在线下采集为主,即: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法人企业和自然人的金融行为,如贷款守信情况、信用卡透支归还情况等信息进行采集和登记。这种线下信用资源采集方式一般是事后的、静态的、人工采集的,时效性较差,主观性较大,准确性不够,不能十分准确及时地反映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状况。

  更重要的是,线下征集信用方式已经落后于企业法人和自然人金融信用行为方式的变化了。目前,企业特别是自然人的生活方式、经济活动方式等都在大踏步往网络上搬家。据统计,中国网民数量将近突破10亿人,移动互联网客户数量在8亿人之多。

  给变革提供坚实基础的是,转移到互联网上的企业法人、自然人的每一次指尖点动操作,几乎都会在网上留下可记录、可追踪、可分析、可挖掘的足迹,这是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定评级的重要依据。与线下不同的是,对互联网线上大数据进行分析挖掘是主动的、适时的、事中的、全面的。

  互联网线上的大数据积累挖掘出的信用状况是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的重要基础,也是互联网金融强大生命力所在。准确全面地把握住金融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就能更好地把控住金融风险。

  今天,互联网新经济的大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给相关改革提供了难得机遇。央行把阿里和腾讯纳入征信机构体系,只是开始。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挖掘分析经济主体的信用状况,应该成为我国征信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是推进中国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也是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的重大举措。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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