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公正司法能打消讨薪身亡案疑虑

2015年01月04日 07:14   来源:京华时报   汤嘉琛

  在影响恶劣的案件发生之后,公安系统能有制度性反思,殊为不易。但要消除死者家属和公众的疑虑,唯一途径是坚持司法公正。

  备受关注的“12·13”河南籍讨薪农民工非正常死亡案件,日前有了新进展:2日,太原市公安局长就此事向受害人家属和社会公开致歉;3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对此前已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和任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批捕;此外,受害者家属已同意对死者非正常死亡原因进行法医鉴定。

  在死者家属、媒体和网友的共同推动下,“12·13”案件总算在司法层面有了突破性进展。与涉案派出所事发之初否认“民警脚踩女农民工头发”、坚称“上传视频者断章取义误导网民”相比,太原市公安局长的公开致歉和将整顿规范执法执勤工作的表态,更能体现执法部门的担当,也更符合死者家属和公众的要求。

  但必须看到的是,对于这起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处理,很多人此前有诸多疑虑。家属强调死者生前身体状况良好,并明确要求进行异地尸检,显然是担心当地有关部门在死因上“做文章”;媒体和网友为这起案件鼓与呼,同样是希望能从此案中看到公平和正义。要消除死者家属和公众的疑虑,唯一途径是坚持司法公正。

  此前,社会各界争议最大的一点是,检察机关是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捕涉案民警的,而不是按故意伤害罪追责。因为前者的最高刑期为7年,而后者则可能到死刑,有人质疑这种定罪有变相保护涉案民警的嫌疑。在司法案件中,关于定罪和量刑是否适当的质疑若不能打消,会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

  对此,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曾解释称:几名涉案人员违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规定、滥用执法权,符合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条件;如果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前提是法医鉴定证明该女农民工的死亡与涉案民警的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尸检一直未能进行。根据新华社最新报道,受害者家属已同意对死者非正常死亡原因进行法医鉴定,这意味着,本案可能很快就会有以故意伤害罪立案的条件。

  司法公正并不是一个虚空之词,在具体的司法案件中不包庇、不护犊,依法审理、定罪和量刑,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现如今,不少人像本案受害者家属一样,遇事总担心会遭遇司法不公,打消这种习惯性质疑,需要司法机关将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值得注意的是,太原市公安局还决定全面整顿规范执法执勤工作,并将每年的12月13日作为“执法警示日”。在影响恶劣的案件发生之后,公安系统能有制度性反思,殊为不易。但愿此举是真的“痛定思痛”,毕竟,只有从源头杜绝执法暴力,才能真正避免类似悲剧再度发生。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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