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公布的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显示,2015年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将增加。据记者梳理,2015年1月1日起,将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省份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其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将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天津社保缴费下限将上涨282元,上限上涨1278元。(12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
社保缴费基数面临上调,这意味着,从2015年1月始,如果企业对员工的工资总额保持不变,明年1月份的工资将明显低于今年每月工资。对于这样的降工资之痛,笔者每到岁末年终都有切身经历,而且苦不堪言。前几天,我单位财务部下了通知,因为社保基数调整,要补齐今年的社保,结果导致我拿到手的12月份的工资刚刚过千——因为济南社保基数的调整,我的工资多扣缴了2000余元;这也意味着,单位每个月为我开的超过6000元的工资总额,每个月只能拿到3500元左右。
更为痛苦的自然不只我自己。我们单位有部分部门因为效益不好,只发了基本工资,效益工资严重缩减。而每个月的社保基数以及系数是一定的,扣除“五险一金”之后,以至于我有的同事每个月只能领到2位数的工资。在效益不好的情况下,所有的已经“上了套”的守法听话的企业,已经严重被社保所拖累,甚至于为了缴纳社保,工资都被扣光了。
左边必须是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缴纳社保;右边却是一旦企业效益不好,被社保所拖累。对于所有遵守法律的企业和企业职工而言,一个不得不承认的问题是,因社保缴纳比例的高昂以及年年上调的社保基数,我们每年都要比前一年缴纳的社保多不少。而在相关部门、相关专家总是试图推迟退休年龄的语境里,被社保已经绑架的人生已经越来越悲催,一年又一年的重负,仿佛让所有缴社保的企业与个人都变成了那个推着石头上山但却永远也看不到山的尽头的西西弗斯。
综合看来,现在的社保制度,至少有三处可以让投保企业与投保人感觉到痛苦:一就是这个年年涨的社保缴费基数,根据社会保险实施方案,社保基数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每年社会平均工资都是上涨的,于是基数也要每年上涨;二是比例系数,这直接导致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近日所讲的“社保缴纳比例占到工资总额的40%-50%”的结果;三是,让人看不到希望的退休年龄。
养老双轨制之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永远体会不到企业人员的痛苦,而公共财政也永远体会不到现在的企业用人的社会成本是多么的高。随着打破养老体制“双轨制”改革被提上日程,那些之前掌握话语权的体制内人士,也终于看到了“社保基数年年涨”、“社保缴纳比例出奇的高”以及“退休年龄推迟”的可怕之处,关于社保的一些不良设计,终于搬上了桌面,这恐怕也算是打破“双轨制”的又一个利好。
可以预期的是,为了降低公共财政的成本付出,在打破养老“双轨制”的前前后后,恐怕社保的缴纳系数和基数都会下调。看来,跟着体制内的部门与人员走,还是有肉吃;如其不然,还真可能误认为多缴社保就能多领养老保险,因此,要感谢即将要并轨的养老体制改革。但有一些问题不得不说:在降低基数与系数之前,所有多缴纳的社保,也应该有个说法,总不能这么多年以来,多缴了的就多缴了,泥牛入海……恐怕,这也是破除“双轨制”改革的又一难题。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