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追贷是“有形手”的拙劣秀

2014年12月30日 08:08   来源:红网   张立

  今年10月份,安徽临泉县政府发布通告,称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将在全县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当地成立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梁永勤挂帅,纪检、组织、公检法等有关负责人参与。县政府向各乡镇、村庄下达催贷任务,完不成任务将被停职免职,学校老师也被发动起来追贷。拒不还贷的欠贷人将被停发养老金、低保,甚至被拘留。(12月29日《新京报》)

  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本是一件好事,但首先要弄清楚工作的性质。企业改制从根本上来说是市场主体的民商事行为,临泉县政府部门牵头帮助改制从现行政商体制下仍无可厚非,但临泉县政府直接介入到农村信用社债务的催讨,是做过了头的事情,着实成为市场经济下“有形的手”的一次拙劣秀。

  相关信息显示,临泉县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余额为11.04亿元。如此规模的不良贷款,表明该信用社在处理贷款追偿方面仍有许多功课要做。正确的做法是,信用社通过诉讼渠道,或者通过民事协调的方式,向债务人追偿。在追偿回债务到规定范围内再申请改制也不迟。但是,临泉县仍然急着催债改制,或许与安徽省的奖励政策的利好有关。但是,政府部门不能为了些许奖励,就忘记了自身的权力边界。

  政企分开,政府只负责宏观经济调控,而不参与到具体经济活动中,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承诺。全县追贷,显然违背了这样的承诺,扭曲了政治经济关系,不利于当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大动干戈地组织全县在职人员催讨债务?完不成催讨就停职停薪停岗,这显然直接影响了机关在职人员履职,影响了老师教学,是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为企业服务。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政府确实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但这种职责,不能大而化之的囊括到参与到具体的讨要债务上来。相关部门将是否还贷与低保发放、养老金发放进行绑定,更是模糊了自身职责和催讨民事债务本身的性质。政府部门不是企业的催债人,没有保障企业债务收回与否的具体责任。

  时至今日仍然发生全县追贷这样的闹剧,与一些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度偏低有关,与一些地方“不信市场信市长”的执政理念有关。与前些年一些地方政府要求所在地机关单位、学校等必须要购买本地白酒、香烟防止企业破产有着类似的行为逻辑,那就是政府这只“有形手”仍然默默地保护着企业,只不过这种保护有些过时且显拙劣。更可气的是,政府竟然可以代替企业做出,期限内还贷可以少收罚息这样的雷人决定。罚息是由国家金融部门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制定的,岂容政府部门随意改动,这一点又与依法行政背道而驰。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建构市场经济的总方向。既然已经明确决定性作用,相关地方政府仍恋恋不舍地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企业撑腰,显然是施政逻辑仍然没能跟上时代的要求。抑或是相关领导收了农村信用社的好处费来充当企业的“保护伞”?虽然不能做此种断想,但全县追贷这种费力不讨好、于法无据、于情不通的事,还是不介入为好。而作为即将改制的农村信用社,还是主动学着用市场规则,用法律规则追讨债务才是正道。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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