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不仅失德而且违法

2014年12月18日 11:17   来源:中国网   郭文斌

  到政府大楼办事,经常能遇到警容严整的警察对往来人员盘查,很少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新华视点记者近日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采访时却发现,这些着警服、佩警衔的政府机关保卫人员,竟然大多是“冒牌货”,甚至连这里的派出所也是违规私设的。(12月16日《 新华网 》)

  以前只听说过搞诈骗的“假警察”,他们往往是无业游民,穿着买来或偷来的警服敲诈,没想到的是“假警察”竟然隐藏在市政府内,实在是荒唐至极。不仅警察是假的,连所谓的“派出所”也是假的。真是哭笑不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按照法律,政府内是不可能设派出所,也不能由“警察”来保卫的。要知道,设立派出所需要市编办和市公安局审批,还要报到省公安厅备案,显然,这是不可能获批的。既然正规的派出所不能设立,那就“私设”派出所,让“假警察”充当“真警察”。事实证明,“派出所”确系2006年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共同商定、口头宣布成立的,没有经过批准和备案。领导的权力可真大,口头也能够宣布成立派出所,权比法大在这儿体现得淋漓尽致。

  “假派出所”和“假警察”存活了六七年了,可见其生命力之强。其实,这六七年间并不是没有被检查过。有资料证实,2003年,公安部对公安机关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进行清理整顿时,佳木斯市委公安值勤室在清理整顿之列,时任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人批示,要求研究一个“既符合公安部整顿通知精神,又保留值勤室的稳妥意见”。一研究,“假派出所”和“假警察”就活灵活现了。但因为有领导批示,每一次检查都变得有惊无险。此时,领导批示就成为了护身符了,可以挡住一切检查。

  市政府内为何要让保卫人员充当警察?原来是用来挡住访民的,而且效果似乎还不错——“这些年上访告状的人员增多,每年硬闯市政府的就有上万人,穿上警服有时还管不住呢。”“假派出所”和“假警察”真能挡住访民?恐怕未必,当地政府最该反思的是,为何访民会增多,借助“假派出所”和“假警察”的政府官员究竟心虚什么,为何如此害怕访民?对待访民最好的办法是真心实意为民服务,而“假派出所”和“假警察”什么也挡不住,因为不仅失德而且违法。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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