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破解“倒奶卖牛”需要传统农业转型

2014年12月10日 13:25   来源:光明网   堂吉伟德

  青海是我国西部重要乳品生产地区之一,今年以来大通、湟中等奶牛养殖主产区,牛奶价格一路走跌,部分奶农为避免更大的损失,甚至卖掉奶牛,而因牛奶质量不达标,奶农只能选择倾倒部分积压的鲜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经所所长秦富说:“奶牛养殖规模小、养殖分散、管理水平低的问题已成为影响乳制品质量安全、制约我国奶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主要瓶颈。”(12月10日《京华时报》)

  在新的生产工艺和食品安全标准下,传统的奶牛养殖模式,注定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由于传统的个体式和家庭式的散养模式规模小、养殖分散,管理水平低,既因比较效益低而难以盈利,又因卫生标准差而影响质量安全,因而即便价值相对较低,甚至亏本难以销售,从而出现了“倒奶卖牛”现象的发生。

  然而另一面,具有比较和规模效益的企业化生产,却存在着产量供不应求的局面,从而出现了“企业的奶源不够用,散户的奶源不敢用”的结构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让食品安全生产的要求与传统的种养模式进行对接,不能仅靠市场的供需来决定,还得结合民生的需求,在产业调整方面着力更多,如此才能让传统种养模式实现突围。

  不可否认的是,随着规模化、企业化种养模式的推行,以及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日益提高,精细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的种养方式已成农牧业发展的趋势,也是传统种养模式突围的方向。但由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差,底子薄,家庭式和作坊式的模式还占据着主流,与下游产业的更高发展和安全标准的不断提高,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一方面,食品质量安全对源头的种养质量,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也倒逼其必须进行转型和提升;另一方面,既有的小规模家庭式种养模式,严重制度着后续产业链条的发展,并使得整个行业水平难以提高。在这种情况下,“供需失衡”和“结构矛盾”就会同时并存。

  那么,传统产业的突围方向在何处,家庭式种养模式造什么求变,科学化、规模化是无以回避的选择。只有将公司的运作与传统的散养结合起来,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结合起来,把分散种养者靠一个组织组合在一起,实行技术指导、质量把关、销路开拓、管理辅助,把奶农转化成奶业工人,才能让奶农们不失业,生存问题才能得到解决,也能让乳品生产的质量安全得到提升,从而适应奶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瓶颈问题。

  确切的说,时下的国内乳业标准并不高,若是严格对照国际标准,恐怕情况比既有的更加糟糕。之前,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降低引起了争论。内蒙古奶协秘书长称乳业标准的降低不会损害民众健康,而是从国情出发保护奶农。如果提高标准,将导致占总量70%的奶农卖牛、杀牛。然而一个基本常识是,标准当然要考虑国情的需要,但若是一味纵容和迁就,也就难以实现根本上的改变,在这种情况下要考虑到如何有序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又不让“杀牛倒奶”的场景出现,就需要在政府主导下,培育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以达到市场的要求与需要,从而让传统农业走出困境。

  食品安全标准和需要已然“过河”,然而传统农牧业的出路却还在“摸石头”,从而才出现了“杀牛倒奶”的悲剧。这是市场残酷的一面,也是传统产业转型的必然阵痛,但破解“倒奶卖牛”不能只靠市场调节,需要政府发挥最佳职能作用,担当起组织、主导与推动传统产业转型的重要角色,从民生和生存的需要,发挥政策的杠杆和信息提供者,产品需求者和市场调节者的作用,让传统产业转型的步子迈得更快一些,如此“倒奶卖牛”才不会成为民生之痛。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农业绿起来不是退回到传统农业    2015年08月13日
  • ·现代农业转型 答好几个问题    2015年02月04日
  • ·找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2015年12月17日
  • ·农业资本化应重视风控    2016年04月26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