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道路交通安全是经济社会的命脉,保障交通安全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事实上,道路交通事故与疾病、自然灾害一样,不仅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还对个体以及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美国是世界上汽车最为普及的国家,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也相当惊人。
在我国,近十年来,随着汽车工业的高速发展,交通流量持续增大。然而,一部分驾驶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行车素质并没得到提升,加上交通管理不善等原因,交通事故频发,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算。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民众对道路交通安全、便捷等方面的需求日渐加大。全国交通安全日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都将会产生深远影响,同时还将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交警和司机共同构成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共同构成了平等、和谐的协作关系。交警作为道路交通的管理者,直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科学规范和汽车文明的发展进步。同时,我国近两亿名驾驶员的文明程度直接关系着自身和乘客的生命安全。由经济日报和人民公安报等组织的“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活动得到了全社会的热烈响应,由此可以看出,全社会都在期盼文明出行,使道路交通更加安全,更好地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
无论是交警还是司机,都应该成为文明出行的“宣传员”。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每天都是“交通安全日”。(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孙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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