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京津冀晋鲁内蒙古6省区市开创性地建立了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区域协同工作机制。随着这一机制的建立,区域内机动车排放标准不统一、监管数据不共享、异地执法难等问题有望得到有效解决。
大气无疆界,雾霾来势汹。同处一片天空下,唯有破除“一亩三分地”思维,群策群力,联防联控,才有可能早日驱散雾霾,换回蓝天。
统一标准,才能行动“一盘棋”,加强区域信息共享,才能形成合力;联合执法,才能把政策落到实处。这些,都是协同治霾题中应有之意。
应当看到,在雾霾治理这场攻坚战面前,需要协同的不仅是北方6省区市的大气污染治理机制和区域经济发展,还有与大气污染防治息息相关的各个环节。各部委要加快出台有利于空气质量改善的政策措施;中央财政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能源管理部门需为京津冀区域“煤改气”保障天然气供应、尽早解决油品升级问题……
需要协同的还有大气污染防治的各种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杠杆,理应共同发挥作用。“史上最严”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进程中;国务院就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下文,要求高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让环保失信企业贷款、融资受阻;税收优惠引导企业节能减排发展,研究征收环境保护税提上日程……
“向污染宣战”不只是宣言,有赖于决策方、执行者、企业乃至每个人勠力同心。(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鲍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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