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条例”能逃过一纸空文的命运吗?

2014年11月25日 10:14   来源:荆楚网   高明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卫生计生委日前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明确,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此外,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11月24日中国新闻网)

  “吸烟有害健康”的忠告,烟民无不知晓。但是为何吸烟者还是敢冒残害身体之险,“挺身而吸”,这是因为烟草本属于慢性毒品,烟瘾更是难以挣脱的痛。而对于有的烟民来讲,吸烟也暴露出个人素质的问题,在公共场所、在未成年人面前、在不吸烟的人面前,均肆无忌惮、毫不讳忌,吞云吐雾,烟雾袅绕、不决于鼻。因此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不仅关乎社会道德,更是关系每名公民健康的社会问题。

  本次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分别从禁烟范围、宣传教育、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吸烟、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严格控制,层层落实责任,条例措施详细、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有力勾画出了全面控制在公共场所吸烟和个别室内吸烟的美好蓝图,有力的地夯实了制度层面控制吸烟的保障性基础,对于地方各地部门全面“控烟”,具有纲领性的指导意义。

  “政贵在行”,再详实、再严谨的法律法规,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关键点在于贯彻和落实。如果将“禁烟条例”束之高阁,毫无疑问“禁烟条例”必定难逃一纸空文的命运,这也正是公众所担心问题之一。

  政策和法规的落实重心和关键都在基层执法部门,基层执行的好,收到的效果必定好,基层执行敷衍塞责,“禁烟条例”也会形同虚设。笔者认为“禁烟条例”中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正好恰如其缝地堵住了“禁烟条例”沦为一纸空文的命运,抓住了基层执行”禁烟条例”命脉。将控制吸烟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绩效考核,必将“威逼”地方政府将控制吸烟的具体措施、执行力度提到议事日程,贯彻到工作日程。地方政府重视,“禁烟条例”其他相关规定必将随即得到切实落地生根,“控烟”也定会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禁烟条例”要确保逃过一纸空文的命运,不仅需要地方政府部门一以贯之的执行,也需要广大烟民自觉遵守,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空气,同时还需要社会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并肩执行。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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