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限薪令”值得期待

2014年11月13日 07:43   来源:红网   孙建清

  有爆料称广电总局或将于12月出台“明星限薪令”,对演员片酬进行限制,此政策在总局已进入内部征求意见阶段。(11月12日《佛山日报》)

  如今,拍一部电视剧动辄投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拍个电视剧怎么能花那么多的钱?一个重要因素是一线明星的片酬太高,简直高得离谱。有的明星拍一部剧拿到几千万片酬已经不是什么新闻,比如《青春期撞上更年期2》的男主角杜淳拿到了1600万元;而随着《红高粱》的热播,男主角朱亚文的片酬也已达到一集90万元;《古剑奇谭》后李易峰每集片酬也有55万元。明星的高片酬,对于电视台来说,购剧的成本压力陡然加大,面对这一压力怎么办?毫无疑问,不是转嫁到片方身上,就是通过各种手段转嫁到观众身上。演员高片酬的畸形发展状况,遭人诟病,应该寻求解决之道。

  从理论上讲,演员的片酬是市场因素决定的。优质优价,好的演员理应有好的收入。但是,市场有时是无序的,必要时必须实施干预手段。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领域都不可以处于无政府状态。物质产品有限价,精神产品也应有限价、指导价。事实上,我们对稿酬就有着明确的规定,既然文艺作品的出版发表有报酬的规定,那么演员的表演也应该作出相应的规定。因此,亟待出台影视剧演员演出费的指导政策,以遏制电视剧成本过高的问题。

  不过,人们担心的是,“限薪令”真的能改变演员高片酬的状况吗?对此,业内人士存有质疑,认为广电总局的政策只能制约广电系统及播出平台,演员的片酬是市场决定的,广电总局管不着。这里的担心并非多余,但是我想,既然广电总局担负管理电影电视剧的职责,那么他们出台制定的专门政策应该能够影响到明星片酬。电影也好,电视剧也好,拍好之后,总要上线或在电视台播出,在播出之前有关部门需要对电视剧的主要明星的片酬进行审计,如果发现演员的片酬高出规定,应拒绝播出。假如施以如此严厉的措施,制作方还会冒这个风险吗?

  前一段时间,有个别编剧导演因为吸毒嫖娼被公安机关查处,总局明确表态绝不能让违法犯罪行为者和丑闻劣迹者,在广播影视作品中发声出镜,绝不容忍各种歪风邪气,比如,今年央视已明确表示春晚“三不用”。明星“限薪令”也是这个道理,只要管,就能管用,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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