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3时许,河南淇县北环、南环、上街和红旗路等,全城城区近1/2区域,共计3000~5000用户停电长达6小时。多位目击者向记者证实:此次大规模停电之前,该县城一位自称王姓电管所长率众曾酒后在一家KTV打砸,并多次扬言“给你们停电,让你们知道知道电老虎的厉害”。9日早晨,河南鹤壁官网公开了相关部门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公开向社会致歉。(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这名王姓男子仅因要求KTV免单未果,就率众撒酒疯、耍酒横,不仅打砸会所包间,更是利用职权影响将大半个城区的电断然停掉。当天是周末,下午3点至晚上9点的6个小时更是居民用电高峰期,几千家庭的生活都受到影响。这真是“电老虎”威风一抖倾城,十分了得。
实际上,从当地通报名单来看,这只王姓“电老虎”并非所谓“所长”,只是一名员工,显然没有断电的直接决定权,那么他何以有那么大威风呢?他正是假了当地供电系统运营漏洞的威风。供电部门只是接到一个电话,并没有进行任何核实,就作出了半城停电的实际操作,实在草率。而这场“乌龙停电”延续了6小时之久,更反映出有关部门应对突发情况,接受用户信息反馈等方面存在严重制度问题。
正是制度的缺失,使得一名普通员工就能变身为“老虎”,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目前,当地供电公司已经给出了相关处理意见,但只是以撤职、留用察看等内部行政处分为主,这显然还远远不够。当地警方还须尽早介入,让肇事者真正承担起法律责任。
首先,这四名男子对KTV打砸的寻衅滋事行为已经触及治安管理处罚法,须接受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因打砸导致财物损失严重的话,四人还将涉嫌刑法上的寻衅滋事罪以及故意毁坏财物罪。而这名滥用职权的“电老虎”,使得包括该KTV在内的诸多商家无法经营,还将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也即“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该罪的起刑点只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
其次,当地供电公司对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如何赔偿以及如何弥补自身存在的运营漏洞语焉不详。电力法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电力企业未保证供电质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中断供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供电公司的赔偿责任,合同法也有明确规定。当地供电公司乃至上级公司对此都应引起重视。供电部门本不应该是一个拥有对百姓用电生杀予夺权的部门,而应是一个与用户平等、对消费者尊重、负责任的服务型市场主体。可见,当地供电公司不仅需要尽快拿出对用户的赔偿方案,更须堵住运营漏洞,给各方一个明确交代,才是真正负责任的应有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