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不力就是不解决群众的问题

2014年11月07日 07:44   来源:长江日报   李杏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武汉当前的重点工作。近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了一批在创建过程中履职不力的典型案例。截至目前,共90人受到问责,其中纪律处分6人,诫勉谈话18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5人、通报批评27人、扣发绩效20人、其他14人;涉及处级干部(单位)6人。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我国综合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对一座城市而言具有相当的分量,创建文明城市本身也是提升城市生活质量的一大契机,武汉市已经为此努力多年。眼下,在全市为创建文明城市积极行动起来的关键时刻,一些干部不积极、不到位甚至无动于衷的工作作风显得格格不入,强化监督问责的举措尤其引人关注。

  从通报的具体案例来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建筑垃圾、占道经营等涉及城市环境方面的问题并不罕见。事实上,这些问题既是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落脚点之一,本身也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平日里就是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这意味着,文明创建工作其实并没有本质上的特殊性,面对的依然是那些平日常见的问题,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一样,也只是尤其针对那些长期以来得不到满意解决的痼疾、顽疾,在文明创建中需要下更大力气。

  更进一步看,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标准远不止对城市环境的要求,而是全方位衡量城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状况。城市具有不断提档升级的自发动力,居民向往更加优质的城市生活,朝向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努力的过程与城市的自身发展意愿相一致。在各种意义上,文明创建所要解决的都不是在现有工作之外的“附加”工作量,无关任何“形式”,也不是什么临时行为,而是正常工作的一部分。

  部分干部在文明创建中的不力表现,让一些问题久拖不决,导致民众利益受损,影响的不仅是文明创建和城市形象,“不力”的本质就是不履行基本工作职责。近年来,针对“庸懒散”的不良作风,武汉市大力推进治庸问责,无论是否在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和语境下,不作为、慢作为都是治庸问责的对象,治庸问责将是武汉转变作风的长期持续动作。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批通报的问责情况中,处分多为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和扣发绩效等形式,基本上以惩戒为主,暂时没有出现撤职等处分。从目前曝光出来的问题来看,有些具有相当的普遍性,而问题不断重复且迟迟得不到解决。对那些有代表性的问题,部分干部也不知是“不肯行动”还是“不知所措”,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解决问题,就应当考虑是否还适合留在岗位上,让治庸问责彰显出力度。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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