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周口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周口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农村集体用餐作出相关规定。要求农村聚餐达40人以上者,需要报告备案;200人以上者,需要由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现场指导。此“规定”一出引发热议,有人叫好,也有人质疑“这样做是对农村群体的歧视”。(10月29日《大河报》)
对于涉嫌歧视的质疑,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非但不是歧视农村,相反正是对农村的保护。”此回应并非妄言。因为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期处于疲软的状态,加之农村流水席过后,集体食物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当地的食品监管部门恰恰是想要有所作为才会出台这样的规定。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回应发出之后,质疑声仍没有停歇,更多的人开始质疑监管部门平时对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疏于防范,如今却想通过一纸政令就解决问题。这样的声音或许有偏激之处,但却反映出了不少民众并非质疑“聚餐报备”这一规定本身,而更多的是表达对于农村食品安全现状的不满。
除了因宴席而起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相比于城市,农村的食品安全的一些突出问题长久得不到解决,比如,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大量流入,食品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为了丁点利益就公然销售问题食品……虽然食品安全问题置于整个大环境都可以用严峻来形容,但农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强,监管漏洞百出显然加剧了食品安全隐患。
因此,40人以上聚餐要报备这一措施本身并没有什么可质疑的地方,但不代表这么做了群众就会满意。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仍应在日常监管上有所突破。国家有着专门的食品安全法规,也有着详细的制度监管设计,更对食品监管者的监管工作有明确要求。其实,只要监管者都能尽心尽责,诸如集体食物中毒这样的事件是本可以被避免的。如果日常的监管没有做到位,那么就会使安全漏洞百出,通过聚餐备案措施或许堵住了农村宴会上的食品安全漏洞,但其他漏洞显然没有就此解决。这就意味着,农村集体聚餐报备是一个监管“补丁”,做好平时的监管工作才是守护食品安全的关键之举。
“聚餐报备”无关歧视,它显示出监管部门愿意作为,而如何进一步作为仍值得监管者反思。实际上,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率才是重中之重。
如何改进监管也是有突破点的。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症结在以下几方面: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与维权意识普遍不强;一些食品经营者漠视安全;农村宴席的“土厨子”缺乏相应的安全卫生培训;农村的食品监管随意性较大。对此,监管部门不妨展开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同时让日常监督稳定而常态地运转起来。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