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宣部正在牵头制定关于文艺评奖改革的工作意见,包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艺作品评价的标准,特别是要研究制定社会效益的具体的评价标准和考核的措施,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量化指标,把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审美情趣、群众口碑等作为评价的主要标准,坚决防止只看重票房、收视率、点击量等现象。(见10月22日《京华时报》)
收视率、市场效应,作为一种艺术激励手段,用好了,可以激发艺术创作、艺术创新、艺术创意,让作品具有美轮美奂效应的同时,也能取得良好的市场效应。可如果一味追求收视率,就会出问题。
文艺作品除了强调娱乐,更要让公众在轻松和放松中,陶冶身心、引领善美、努力向上,文艺作品应该成为一轮明月,一缕清风,给公众带来精神温暖,提升民族的审美气质,让中国文化成为世界民族文化的一道亮丽颜色。
如果过分放大娱乐功能,忽视其应该承载的改造社会、栽培良知的公共责任、公共功能,这个所谓的“收视率崇拜”,已不是激励向上的艺术杠杆,而成为一种急功近利的不良助推,助长了艺术恶俗和低俗之风。比如有些情景剧伪造真情,放大道德沦丧和人性的丑恶,为追求卖点而制造骂点,成了文化领域的伪劣品。
正如《人民日报》所批评的,一些作品“淡化理想、软化信念,远离崇高、讳言伟大,歪曲正义、阉割真理,刈除规范、消解传统,戏说历史、恶搞经典,亵渎先贤、轻薄英雄,篡改定论、颠覆主流,漠视现实、轻言人民,哂笑牺牲、调笑奉献,渲染阴暗、炒作虚幻”,文艺价值就会偏离主流,走向颓废。
对此,著名导演陆天明说,今天的文艺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值得警惕,就是文化的全盘产业化、票房至上。文化的全盘产业化势必造成文学艺术商业化,“把人的灵魂都固着在商业和利益上,就没有了灵魂”。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因此,我们应把向上的审美情趣、群众口碑和价值导向放到重要位置,对那些“掉到钱眼儿”里的庸俗作品提出批评,通过这种文艺作品评价机制、价值机制的调整,引导更多文艺工作者多一些文化骨气、英气,摆脱各种乌烟瘴气的物质化的诱惑,树正气、增骨气、添底气,创造更多的精品力作。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