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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政府部门在街头张贴的征迁通告,一边是环卫工人在忙于将其清理——这一幕,出现在昨日下午的郑州市农业路沿线。征迁部门说,这是他们的工作职责;环卫部门说,乱张贴属违规,环卫工人是在严格履行环卫考核制度。这起看似普通的小事,真的可以熟视无睹吗?
(10月20日大河报)
支持:干好本职就是爱国
fenglingmiao:该撕。不让别人乱贴,你也不能违规。
175.30: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爱国。
建议:挂个电子屏就能解决
新乡市手机网友:官方发通告可以挂一个电子屏,用完收回就是了。
scxk:究竟是工作职责还是违章乱贴,请坦诚公示,否则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
愤慨:某些部门习惯性违法
烦烦:某些政府部门履行职责,不能建立在违法的基础上!需对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这才是依法治国的政府!
汗汗:承认自己乱张贴是习惯,看得出来,某些政府部门一直在习惯性违法。
质疑:不是有政务公开栏?
北京市手机网友:政府部门乱贴,是不是应该被罚啊!?
故乡的传说:不是有政务公开栏?
赞美:环卫工是最可爱的人
网易安徽省手机网友:环卫工人是我们身边最可爱的人。
222.161:就怕这个清洁工被开除了。
调侃:公示期就这样完成?
网易重庆市手机网友:公示期就这样完成了?
骨头小生:所谓上行下效,见到其他的墙贴广告就不意外了。
洛大胖:我找了两份工作:一个是贴广告,一份是清理广告。然后我每天都不去上班拿双份工资。
你是逗B请来的猴子吗:为何没有对乱贴者处罚?上月贴了个租房广告被罚款二百的表示不解。
(专题整理 大汗 感谢网易网友)
点评
“政府乱贴通告”经不起法治考量
屈正州:政府部门随意张贴各类通告,系人们司空见惯的现象,很少有人对此表示质疑。现在,郑州环卫工清理乱张贴“牛皮癣”的工作职责,跟有关部门张贴通告以满足民众知情权的职责,在这一纸通告随意张贴是否适宜上,发生了矛盾冲突。表面看来,这只是双方在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上发生了碰撞。实际上,如果严格以法治思维考量,政府部门动辄以随意张贴通告的方式来发布公共信息,这种沿袭已久的方式,其实是与法治理念格格不入。
为了维护市容、市貌的整洁美观,很多城市都制定了禁止在公共场所乱贴乱画的规定。但是政府张贴的各式通告,似乎是一个例外,并不受这种法规的制约。其中的缘由,一是由于这类通告的发布主体是政府部门,作为权力主体和公共管理者,其权威性是毋庸置疑的。二是这类通告的内容,大都与民众所关心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拆迁等。鉴于通告内容的重要性,也就没有人关注其发布形式是否适宜。
但是,既然禁止乱贴乱画相关法规的约束对象是所有人,那自然包括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在不随意张贴标语、宣传品等方面,政府部门并不能依恃自身的权力背景而主观行事,超越相关法规的制约。即使是张贴通告这样看似无足轻重的事,有关部门也应依法行事,自觉地将自身的行为纳入相关法规的制约之内。
以此观之,一些政府部门乱贴通告,实在是一种要不得的违法陋习。政府行为是否能得到民众认同,不在于它是否因循的是惯例,而在于它是否符合法治。在社区、街道开辟公告栏,或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发布政府通告,都是公众认同的方式。但愿政府随意在公共场所张贴通告的做法,在法治风尚的引领下,会越来越少直至销声匿迹。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