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政府部门在街头张贴的征迁通告,一边是环卫工人在忙于清理——这一幕,出现在昨日下午的郑州市农业路沿线。征迁部门说,这是他们的工作职责;环卫部门说,乱张贴属违规,环卫工人是在严格履行环卫考核制度。这起看似普通的小事,真的可以熟视无睹吗?它实则对政府有关部门在发布公开信息时,究竟如何便民、利民甚至做到不扰民提出了新的挑战。(10月20日《大河报》)
传统意义上的张贴牛皮癣,是为一己私利;而政府张贴,往往是为宣传政策,换言之,是为百姓。两者在目的上有本质不同,但目的的正义性并不能改变性质的一致性。因为乱贴“牛皮癣”,无论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是《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来套,都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岂能因身份地位不同就可以区别对待?
的确,撕毁政府公告“涉嫌违法”,但请注意,这是违法在先。既然前提是错的,那么,此后加之其上的一切“违法”行为,就不能随意说成违法,这好比无证驾驶者没违章但必须接受处罚一样,是个很浅显的道理。而以“这是老惯例”的说辞来表达委屈,也难令人信服。因为老惯例并不就是对的。错而不知,继续随意作为,就是权力傲慢,就是错上加错。
凡事就怕较真,但对于这种事,还真得较真。因为现实中,不仅有此类征迁类通告,还有诸如悬赏追捕、开庭公告等公开信息存在乱贴行为,可以说政府相关部门的发布渠道很随意,甚至堪称混乱,它们已与“城市牛皮癣”沦为彻头彻尾的兄弟。很可惜,我们很多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失范行为的违法性。可以说,一纸征迁通告被撕毁,剥掉了权力罩在法律上的外衣,将无所适从的执法尴尬暴露于野。
法律是用来遵守的,要想别人遵守,政府部门首先就得自己遵守,而不能用手中特权随意僭越。政府可以不知道通告该贴在哪儿,但不能不清楚不该贴哪儿。尤其在这样一个信息获取渠道越来越多元、越来越网络化的时代,要让政府信息及时传达,方式有多种,要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不违法,在技术上并不存在多少难度。真正有难度的是,政府如何形成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并自觉约束权力惯性的能力。能而不为,错而不改,视法律如无物,只会离民心和法治越走越远。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