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10月10日上午8时30分许,在韩国全罗北道扶安郡以西144公里海上,一艘中国渔船“鲁营渔50987号”上的渔民遭韩国海警盘查。渔船船长“进行了抵抗”,中弹送医后身亡。
中国渔船船长遭韩国海警枪击,具体原委和经过尚缺乏相关信息,但目前最引人关注的显然是一名中国公民被剥夺生命事实,人们很自然的反应肯定是首先从心理上对同胞给予关切,更要追问事情的原因。前因后果到底怎么回事,是否如韩国媒体描述的那样,是中方渔船“持械反抗”遭致韩国海警“鸣枪警告”,船长又为何会中枪等等,这些疑问都需要得到进一步澄清与核实。
目前,我国外交部表示了强烈不满,要求韩方立即认真彻查事件,严肃处理责任人,及时通报有关调查和处理结果,在网络上也出现了不少中国网民谴责韩国暴力执法的“激愤”声音。与此同时,还有一些声音显得十分“冷静”,他们站在国际法的视角,以中方渔船“违法”在先为由,对韩国海警的执法行为给予充分认可,深刻检讨中国渔船因不法“越界”只能自认倒霉。
客观上,“法制”思维与反躬自省的心态确乎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在面对一桩同胞不幸身亡的涉外事件时,这样的“理性”却显得太不自然,对“理性”的理解实则囿于表面。且不说任何法律都不会欣赏这种冷冰冰的正义观,在全世界范围内,恐怕都难以对人的宝贵生命“理直气壮”地漠视。
从许多国内外经验来看,无论对内还是对外,尤其是涉及到外国公民时,哪怕确有违反当地法律事实,甚至是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警方的执法都必须慎重权衡使用暴力程度的必要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平民遭受警察暴力“执法”导致死亡的结果,都不可能被简单认定为“完全恰当”而不受指责。
从目前有限的信息来看,无论是“非法捕捞”的违法恶性程度,还是考虑到中国渔民在全副武装的韩国海警面前的现实“威胁性”,即使确有“抵抗”行为,似乎都很难被判定为需要“发射8枚实弹”的程度。致人死亡这样的执法“意外”,无论如何也谈不上“正常”。
近年来,中国渔船在周边海域捕捞发生国际纠纷的消息时有报道。中方渔船常被外方认定为“非法捕捞”,执法过程多有冲突发生,甚至不乏军方的干预,轻则扣押船只人员,严重的甚至导致伤亡。中国渔船的近海安全问题,已然成为对外关系的焦灼点。
应当看到的是,近海“捕捞”屡现纠纷的背后,常有国与国之间领土争议的大背景,这也令所谓的“违法”难以规避国家利益的色彩。纠纷看起来是源自某一艘民间渔船的偶然“越界”,属于公民个人问题,可一旦涉外,就不应当只有公民个人去面对外国的国家力量。
事实上,当本国公民遭遇各种境外“麻烦”时,即使公民行为可能存在某种意义上的“瑕疵”,国家也必然要充当强大后盾的重要角色。只要是在合法的框架下,无论是动用法律还是外交手段,国家都应当为公民积极寻求和争取公正待遇的最大空间,在国际上维护本国公民的正当权益。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