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乞丐这个“怪胎”必须拨掉

2014年09月22日 14:53   来源:荆楚网   黄建安

  新京报最近有一则报道耐人寻味。话说北京西客站附近有一名老人,常年行乞,他每个月都提着大袋零钞往家里寄钱,月均汇款在万元左右,逢年过节时能达到两三万,成了邮局以礼相待的大客户,专门开辟出大厅让他席地数钱,谁帮他点钱他还给谁100元小费。

  乞丐、汇款、银行大客户、小费,几个词语连在一起,让人实在不敢想像。乞丐成银行大客户,这个社会是不是有点变态了?乞丐变大腕了,它又在嘲笑着谁?想不明白,这些乞丐们的收入比起我们这些小公务员们,要丰厚得多!一般乞丐,以讨饭求生;而上述提到的那些乞丐,他们却以乞讨为谋生手段。这是传说中的典型的职业乞丐。

  职业乞丐因为其中蕴含暴利,所以做的人多了。正因为做的人多了,所以难以从根本上杜绝之。就诚如收容遣送部门的工作人员感叹:他们不愿意进收容遣送站,他们宁愿上街流浪乞讨!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此:利益总能够让一些人死皮赖脸地活着。这种“活着”,是一种践踏人格尊严的“活着”,它不是填饱肚子的基本需要,它违背的是社会的良俗公序,是以牺牲整个社会的法治文明为代价。

  不但如此,职业乞丐们为了实现他们的“人生梦想”,他们还制造一系列的“人伦惨案”:街面上一夜之间从哪里冒出来这么多的聋的、哑的、瞎的、跛的乞丐们?!这背后实质上还掺杂着大量的犯罪活动、隐藏着一个灰色的产业链:贩卖人口、拐卖儿童、制造伤残,等等。他们为了获一己之利,什么事都可做,什么廉耻都可放在一边,更何况是通过这种乞讨的方式来骗取人们的爱心呢?现实中不是有一种怪论么,叫“笑贫不笑娼”。所以,职业乞丐就如那些“娼”们,大摇大摆、明目张胆的来到了我们的社会了。甚至于,我们大家都见怪不怪和习以为常。

  值得提及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了有关媒体和有关部门在关注这一特殊的群体。然而,如何把职业乞丐这一怪胎连根铲除,却绝非一件易事。它一方面,需要的是公民个体的高度自觉,包括每一个公民如何设身处地参与构建法治文明社会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亟需要政府加强综合治理,彻底把职业乞丐地下存在的整个灰色利益链条连根一举拨掉。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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