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伤人,别把责任推给酒

2014年09月19日 14:36   来源:荆楚网   马当先

  9月18日上午,有网友爆料称“9月10日晚,宁强县环城路海韵休闲会所内发生了一起醉酒致人重伤事件。伤者为杨某,醉酒打人者是当地住建局局长闫某。经医院治疗,杨某面部共缝合87针,至今还在住院治疗中。而住建局局长闫某目前仍在职主持工作。”(9月19日 新华网)

  堂堂一局之长,却闹出一场醉酒打人的剧目。动手还不过瘾,更是致人重伤。你这么干,执法机关能不知道吗?不要说全是酒水惹的祸,在笔者看来,飞扬跋扈绝对是这位局长的一贯作风,而酒精只不过将其平时最真实的一面激发了出来。

  闫某仗着自己局长的“特殊身份”毫无顾虑地朝着杨某挥拳相向,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子犯法尚且要与庶民同罪,置在肩之责、党纪国法于不顾的闫某又怎么能够逃脱正义的谴责与法律的制裁?他没有认清自己身负的使命,还借所谓的头衔之利向民众撒泼,即便如今已经伏法,也难平群众心中的愤恨之情。

  实际上,连普通百姓尚知“君子动口,不动手”,作为社会佼佼者的领导干部又岂会不知?动手打架看似小事,但应为普通公职人员起模范指引作用的闫局长可曾考虑过其可能引发的恶劣后果?解决矛盾不讲方式方式,一律用拳头说话,一旦上行下效,将此等野蛮作风带到日常工作中,又该让这些不懂自律的领导情何以堪?

  局长作为领导干部,本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起好带头榜样作用。但总是存在个别人员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作威作福。而追其缘由,部分官员本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当属“祸首”,其次,正是这些人享有的部分“特权”使得他们“有恃无恐”。

  因此,提高官员整体素质是当前的关键,而这也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程,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因而就必须持之以恒的贯彻执行下去;同时,应该选出真正代表高素质、有能力的领导干部,将闫某之流拒之门外;当然,更应该规范完善官员的各项权利义务、彻底消除特权思想与行为,只有使其脱掉“护身符”,才能还社会一个“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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