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网络上不少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工作人员在“吐槽”薪金待遇过低,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而其中有一个词屡次被提及,那就是“高薪养廉”。在一些人眼中,似乎“高薪养廉”成了反腐促廉的灵丹妙药,而现在之所以老虎苍蝇猖獗,就是因为不够“高薪”,所以才没“养”出“廉”来。甚至一些专家学者也在极力鼓吹“高薪养廉”的必要性和神奇效果,然而事情真是这样吗?如此把“高薪养廉”吹上天,真的靠谱吗?
所谓“高薪养廉”,高薪是手段和过程,养廉是目的和期待的结果。我们可以对这种策略有所期待,但若是把它视作一吃就灵的反腐特效药,恐怕就是一厢情愿了。欧美许多国家,政府公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不可谓不高,但彻底杜绝了贪腐行为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可见“高薪”未必就一定能够达到“养廉”的效果和目的。
再者说,何谓“高薪”?多少算“高”?这个标准如何来确定?是年薪十万?百万?还是更高?要知道,有些人的欲望根本就是无法填满的无底洞。你给他年薪百万,他还想做千万富翁;你给他崭新的楼房,他还想住别墅豪宅;你给他公车专用,他却想开跑车兜风;你给他贤妻爱子,他却想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君不见此前落马的某些贪官,动辄贪污数亿数十亿,若按照这个标准的话,他们能满意的“高薪”,可是我们压根给不起的。
退一步讲,即便真要给公务员以“高薪”,也应该尊重我国社会的客观情况,并慎重考虑公务员的工作与付出值得给什么样的“高薪”。倘若最后让老百姓诟病公务员们是“高薪低能”或者“只拿钱不干事”,那可就滑天下之大稽了。
说到底,“高薪”只是手段之一,但绝对不应该是反腐促廉的唯一手段,更不应该片面强调和过分强调。或许“高薪”可以让一些人不再想贪,但仅仅期待公务人员因此而“自觉”拒腐拒贪就太理想化了。严格的监督体系、完善的追责制度、合理的法律法规支撑,都是反腐促廉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了期待公务员主观上“不想贪”,更要用制度让所有人客观上“不敢贪”和“不能贪”。
编辑点评:
高薪不是关键,完善而严格的监督体系必须是前提。
(责任编辑:张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