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子店老板的罪己书是一份诚信广告

2014年09月10日 07:24   来源:燕赵晚报   李英锋

  近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家超市内的栗子店老板张先生,因栗子质量不好,心存愧疚,写了一封200余字的罪己书,被网友转发到网上,短短一天转发量超过一万。不少网友感慨“业界良心”,也有网友质疑为炒作。(9月9日《新京报》)

  古时,曾有多位帝王下过罪己诏,进行自我批评,被后人视为开明的表现。显然,张先生的罪己书是模仿罪己诏所作。尽管罪己书出自一个普通的个体经营者,行文也不拘一格,有些随意,但其内容诚恳,所体现出的经营者主动亮丑揭短的勇气可嘉。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问题不少,放到这一背景下审视和评判,罪己书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食品安全领域的多数问题都是经营者自身的问题,或者说是经营者明知其存在的问题。然而,经营者大都不会自己揭自己的短,他们普遍认为,揭短就是毁名誉、断财路,有时,即便媒体或消费者发现了问题,一些经营者还不认账,还捂着掖着,那自行揭短的“傻事”就更不能干了。当然,对于尚未被外界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一部分有良心和责任心的经营者会悄悄地进行内部纠偏和规范,但也有一些良心缺失的经营者掩盖问题、利用问题(或许问题就是由经营者自己制造的)来欺骗消费者、侵害消费者。在这种诚信意识尚处匮乏的环境中,栗子店老板主动忏悔、主动寻求解决问题、勇于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难能可贵,其诚信经营的意识让人眼前一亮。

  诚然,张先生的栗子店在9月5日刚试营业,在“罪己”之后,于9月8日恢复营业,由于栗子店的总营业时间和二次营业时间都非常短,我们对罪己书的意义还只能给予初步的表面评价,要做出更有说服力的阶段性评价或总结性评价,还需要消费者长期的消费体验。只有栗子店确实找到了质量可靠的货源,真正解决了罪己书中所指的质量问题,消费者才会给罪己书一个好评。否则,罪己书就会成为一种新的欺骗,会适得其反。

  从形式上说,栗子店老板的罪己书就是一份别出心裁的诚信广告,而这份广告的效果取决于经营者的诚信付出是否与广告承诺相符。张先生已经用罪己书书写了一个精彩的开局,我们希望他在经营中能够说到做到,善始善终,既给罪己书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也为自己的栗子店赢得更大的市场。

  这份罪己书的社会启示是: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都应该把诚信经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都应该有点“罪己”精神,都应该坦诚地面对问题,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解决问题、摒弃问题或远离、抵制一些问题。经营者有了“罪己”精神和自律精神,我们在打造食品安全时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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